第12节(1/1)

刚走没几步,就遇到一脸严肃,从上面下来的堤丰。

他举起爪子,冲何泉做了个嘘的手势,压低声音说:“塔里还有别人。”

“巨人?”何泉紧张地问。

“怎么可能,巨人那么大块头,才不会轻手轻脚的行动,而且……”狗仰起头,皱着鼻子嗅了一会,舔舔嘴唇:“老觉得有种很好吃的味道,弄得我肚子都饿了。”

“好吃?”不太理解这种形容。

“啧,笨死了,就是下面那是我的食物的意思。”说起吃,堤丰顿时来了精神,摩拳擦掌的样子:“闻起来像鱼类,我最喜欢海产品了。”

怕惊动猎物,他小心翼翼顺着旋梯往下,很快开始加速,一下跑得没影。没多久,何泉听见下面传来犬吠和哀嚎,看来是抓住了。不过啼哭声怪怪的,怎么那么像人在求饶?

“等等,嘴下留人,这个吃不得!”何泉赶到,刚好看见堤丰张开满是尖牙的嘴准备大快朵颐,而在他爪子下哀求挣扎的是个有蓝色皮肤的人。见状,来不及多想,本能扑过去救下可怜的猎物,这才发现这个人很不寻常。

被救下的是个男孩,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个子不高,皮肤像胶质,十分柔软顺滑,显现大海般深邃的蓝;他的五官漂亮而立体,眼睛周围不知是天生的还是化妆的缘故,有很深的黑色眼线,再加上白色齐肩卷发,咋一眼看上去像个玩哥特摇滚的少年;可是只要仔细观察就能发现他确实与众不同,不光是两腰鱼鳍一样的器官看起来很诡异,还有手指和脚趾间都长着像鸭子脚蹼一样的肉膜,就连耳朵的形状也和人类不同。

“他是……什么?”要说是人鱼吧,又没有尾巴,可是怎么看也是水生物。

“鱼人,难得的美味,味道可鲜美了,而且吃了能延年益寿,作用和唐生肉差不多。等等切成生鱼片,你吃完这只估计心脏病就好了。”堤丰呲牙,吓得蓝色鱼人浑身上下抖得跟筛子一样,颤巍巍吐出哀求:“不要吃我,我不好吃,我这种鱼人的肉是苦的,吃了会闹肚子,求求你们放了我吧。”

卧槽,会说中文!?

、第12章 一肚子气

“谁把你带到这,又是谁教你说这种语言!”堤丰沉下表情,用爪子压住鱼人的咽喉,眼神锋利,有杀气。

“好可怕的狗,居然还会说人话。不要瞪我,我招,小的全招,千万息怒别动大刑,我身娇肉嫩的可怕痛了。啊啊,好可怕,不要咬胳膊上的软肉,我是混血品种真的不好吃啊!”鱼人低头看被咬出两个洞的手臂,慌忙按住伤口,双眼含泪、姣好的面容很专业地摆出楚楚可怜的模样。

不过话唠属性一点不招人疼,又是一个逗比!

“那还不快说。”一爪子拍过去,把废话连篇的蠢货打飞到对面墙上贴着。

何泉站在旁边冷汗,原来堤丰平时和他闹都控制着力量。

“咳,我说,我这就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那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蓝鱼人,他们活泼又聪明,他们调皮又灵敏,他们自由自在生活在那蔚蓝色的大海洋……”鱼人陶醉地摇头晃脑,只是话没说完就被不耐烦的堤丰张口咬住乱动的脑袋,鲜血噗一下喷了老远。

“好痛!”歇斯底里的惨叫,声音尖锐得耳膜都要震破了。

“这是他们捕猎的绝招,成年鱼人在水里放音弹,能把方圆几十米的鱼虾都震死飘到水面上。我很不喜欢这种生物,因为在鱼类繁殖期,他们简直是群只知道赶尽杀绝的混蛋。这种无差别攻击导致很多鱼苗没长大就死于非命,减少种群的存活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在不断破坏大自然。而且他们滥捕滥杀之后还挑三拣四,这不吃那不吃,浪费资源。”堤丰翻了个白眼,挥爪示意何泉低下头。

他搓搓爪子,用商量的口气:“我刚才咬了两口,味道带灵长类的腥味,确实不是纯种鱼人。虽然口感差了点,不过疗效还在,对你的身体特别是心脏病还是有好处。反正这家伙絮絮叨叨的吵死了,留着又没用,咬死给你炖汤喝。”

“可他会说话,长得又很像人。”虽然吃过恶心的水果,又见识了这个世界的奇异生物,已经做好不管多奇葩的食材只要能吃就不浪费的心理准备。可眼前这只会说人话,就算不是人类也有种吃同类的感觉,怎么下得了口。

“对对对,其实我有四分之一人类血统,我外婆跟你一样,是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的蒙古利亚人。”鱼人指着何泉,也许是看出呆在他身边能减少被吃掉的几率,忙不迭地跑过去抱大腿,用词还挺接地气:“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你忍心吃掉我这么可怜的老乡吗?看你这样子就是初来乍到,开头几天可能有新鲜刺激的感觉,时间一长,没有同伴你忍耐得住无止境的寂寞?只要你不吃我,我可以带你去找我的外婆,你们肯定聊得来!”

这鱼人话好多!

何泉皱眉,又因为穿的沙滩裤,皮肤被冰冷的身体缠住,忽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赶紧推开黏人的生物:“蒙古利亚人是?”

狗翻了个白眼,一副叫你好好念书不听,退学当个厨子,现在好了吧,除了柴米油盐啥也不知道的表情:“就是黄种人!”

直接说黄种人不就得了,扯那么高端的称呼干嘛。

“顺便科普一下,白种人又叫欧罗巴人或高加索人,黑人是尼格罗人;但是这里说的人种并非完全按照皮肤、发色、瞳孔来区分,比如地中海人虽然属于白种人但他们的体色偏深,而且拥有黑发和棕色瞳孔。”堤丰盘腿坐下,爪子撑下巴做思考者状:“话说,要不是宙斯那色魔把腓尼基的公主欧罗巴连哄带骗驮到欧洲大陆,现在也就没有白种人了。哼哼,这么说来,跟被泥巴捏出来的你们相比,白人更接近神呢,虽然那家伙的血统不一定好就对了。”

尽管念书不多,希腊神话这种大名鼎鼎的普及读物他还是多少看过一点:“听你这话,好像神真的存在似的。怎么连女娲造人这种神话传说都知道,你不是外国人吗。”

“才不是什么神话呢,神话这玩意就是你们这些低等生物无法用科学去解释世间万物,于是自行脑补出来的东西,根本就是胡说八道。”堤丰嗷嗷叫,爪子拍得山响,语重心长:“年轻人,不要总是秀下限,迷信是不可取的,科学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道路。”

“喂,你们怎么聊起来了,别忘了这里还有个我啊。”鱼人凑过来,跟着瞎参合:“对我离奇的身世不感到好奇了?不要这样,我刚打算从头慢慢说起。”

“谁要听,砧板上的肉少跟老子平起平坐,滚一边去。”堤丰送出两发眼刀。

狗对鱼人只有食欲,何泉则不同。他为什么会说中文,口中的外婆真的是先穿越来的中国人?作为水生动物他为什么不离开灯塔到海洋中去,留在这里是为什么?这些事,都需要个答案。

堤丰摸摸下巴,说出自己的推测:鱼人的智力与人类差不多,他们是群居动物,能制作生产工具,有自己的语言和文明。他们曾经统治过浅海一段时间,之后由于食鱼鹰灭绝人鱼数量暴增,无法抵抗那些凶残生物的鱼人们不得不退到内陆,生活在与地下水源相同的洞穴中,慢慢适应淡水和空气,从海洋生物进化为两栖动物。

这个过程,只花了几百年!

但是,鱼人的栖息地离这片海域很远,又因为地质变迁和环境变化,导致他们不断向大陆深处迁徙,最后定居在某个地方;这个位置很神秘,连堤丰也不清楚,只知道是个被沙漠环绕,永不枯竭的巨形绿洲;所以狗认为鱼人一定有某种目的,否则皮肤容易缺水的他们不会冒着生命危险穿越沙漠,长途跋涉到这里。

“我们鱼人虽然进化出两栖特征,但还是无法离开水源太久,只有我这种混血能坚持久一些。”说到这个,鱼人忽然正坐起来:“这位狗大哥猜得没错,其实我肩负拯救鱼人一族的重要使命——是来找救世主的。”

他双眼发光,盯着何泉:“我看这位人类小哥眉宇间透着帝王之气,想必就是我要找的人!”

话音刚落,堤丰骂了句谁我问候你祖宗十八代,然后一跃而起,来了个十分漂亮的空中回旋飞踢,直接把鱼人踹出窗户。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噗通!

掉水里了。

过了两分钟,鱼人从海里浮起来,有翻肚皮的症状。何泉抱着啾啾,默默吐出这句话:“他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就把人打飞了。”

“神烦,好端端的唐僧肉摆在面前叫你吃你死活不干,那踹飞让他滚蛋总行了吧。”狗忽然焦躁起来,两只耳朵竖得高高的,尾巴也很不安地扫来扫去:“反正我不管,你是我推上岸的,就是我的,不准你去当什么救世主。鱼人的死活和我们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不许你圣母,不许你烂好心,不许你丢下主人我一个人跑掉!”

原来他在气这个?

虽然狗很任性又胡闹,但当他宣誓所有权时,何泉心里总有种熟悉而温暖的感觉。他把额头贴在堤丰的头上,轻轻抚摸对方柔软的背毛,说:“放心,我哪里也不去。”

“骗人,大骗子,你就会说这种好听的话骗我,把我当大傻瓜!”堤丰忽然吼起来,情绪激动。他咆哮了半天,别过头,用低得像絮语般的呢喃独白:“二十年前你丢下我自己跑了,知道我找了多少年才把你找回来吗,才不会让给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