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1/1)

沈煦,我喜欢你。

十八岁,他们背离对方,从此远行。

万辰良久注视着那只伸出的手,终于,缓缓抬起了自己的手。

掌心交握,还有温热的触感,还有激动的心情……

一抬眼,仿佛又回到了十七岁的夏天,青春洋溢的沈煦,冲着他肆意大笑的少年。

“对不起。”

我有新的爱人了,他对我很好,他说要和我认真交往,我可以幸福一次吗?哪怕不能很长久,我也不想错过这个愿意爱我的人。

放他走吧,不是不爱,正是因为太爱他,所以,放他走吧!虽然很残忍,可只有离开你,放弃你,他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再珍贵的回忆也成为过去。他需要的那个人,已经不是你了。

“再见。”

松开手,万辰转身走向来时路。

脚步缓慢,眼泪不由自主地滑落。

这段路,太长,太长,他走了十三年,最终,还是无法到达终点。

放了他吧,隔着父母生命的鸿沟,是他们用一生也不能跨越的。

死死的纠缠,对沈煦,只会是更大的伤害。

放了他吧,有一个愿意真心爱他的人,就让他幸福一回吧!

这是他唯一能做到的补偿。

沈煦……

眼前的黑暗渐渐被一团白雾替代,他一步步走向那团记忆的白雾中,小心伸出手,握紧了另一个人的手。

他对着十几岁的少年说,未来的路很长,我们,一起走下去吧!

少年的笑容纯真、帅气,冲着他重重地点了点头。

一起,走下去吧!

不管多难,多远,总能走到尽头,最重要的,有你在。

就够了。

尾声

天快亮的时候,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一声。

屏幕上显示着一条短短的消息,一行字,牵出一个圆满的故事。

沈煦,我回来了。

上部完

作者有话要说:敲下最后一个字时,我还在犹豫是打上“全文完”还是“上部完”

由于燕子自身原因,使这文断更了太长时间,读者几乎跑光了,留下的许多亲也说这文变了味,像过期的酸奶,悲伤的感觉不复存在,只剩矫情的无病呻吟。

再写个二十万字去把原配坚持到底,连我也没有信心了。

花了一下午时间坐在电脑前,翻遍所有开了头的文档,也找不出一个想写的故事。

也许因为这文没写出我要的结局,还留有太多遗憾、不甘。

最后还想再尝试一下,不想看的亲,请选择默默离开,燕子的写作风格只能这样,很难改了。就让我,无疯呻吟到底吧!

写给我心里的万辰和沈煦。

章节目录 第72章

t市第三幼儿园外聚集了许许多多的家长,铃声一响,大门一开,家长们争先恐后地冲进幼儿园。

几百只小鸽子叽叽喳喳地飞出幼儿园,园外小店的老板们开始忙碌起来。

“我要打游戏。”

“我要买棒棒糖。”

“不嘛,我要,我就要。”

小老板忙着收钱找钱,还要不时“开解”不肯掏钱的家长。

中午时分,小老板敲响隔壁超市的小窗户,“嘿,吃饭了。”

“等会。”

超市老板看上去比他还忙,数钱数得哗哗响。

小老板看得直眼红,挥舞着小爪子直扑上去。

常去的小饭馆,两素一荤,小老板吃得不过瘾,“不行,没吃饱,再加个菜,糖醋排骨!!!今儿你挣得比我多,你买单。”

“去!”

吃饱饭,两人拍着肚皮走出饭馆,路过熟食店,老板娘边剁肉边冲他们喊道,“哟,四宝,可有段日子没见了,去哪快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