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身风雨你从海上来第10部分阅读(1/1)

是到底她认识了北极星。程敬南说的:“不管你在哪里北极星永远照耀在你的头顶,你要跟着他走。”她相信程敬南的话,或者她相信不管到哪里程敬南总是能找到她。在山上被打劫,遇上出租车司机,现在贝贝出事,程敬南总是会赶到她身边,他就象一个北极星,斗转星移他不移,他总是会赶到她身边来。

下半夜的时候才有车子来接,程敬南林顺皆是冻得脸色铁青,嘴唇发紫,只有小顾大概习惯了,也还过得去。

车子快到大理的时候林顺接到穆兰的电话。

穆兰不好意思的说:“顺顺,不好意思,前几天我遇见一个老乡,以前贝贝生病我们就曾经在他家住过,他说见过贝贝回那个村子,来不及通知你我就去找了,直到今天手机才有信号一醒来就打给你了,你可先别担心啊,我的腿又受伤了大概要过几天才能回保山。”

“”林顺接着电话,却仿佛拿了一个烫手山芋,看样子穆兰还没有看见那则新闻。

“怎么拉,顺顺”

“没什么,贝贝你找到贝贝了吗”林顺忍着酸楚,想要说出来的话却怎么也开不了口,到了嘴边硬生生转了弯。

“嘿嘿,还没有找到,但是那个老乡说见过贝贝去过那个地方,我相信贝贝一定没有忘记我,如果我找不到她我也相信他会联系我的。”穆兰乐观的说,他总是这样乐观,单纯,爽朗,当时他要跟着贝贝受了贝贝不少的冷遇,可他一点也不往心里去,婚礼前贝贝失踪了,可是想到贝贝去过那个山村他忽然又充满的信心起来。似乎听出林顺声音里的异常,他反倒安慰林顺说:“顺顺,你也别太担心了。”

林顺说:“哦,哦,我知道,我家里这几天有点事要先回去一趟,我们再联系吧,”说着她逃命似的把电话挂断,她怎么说得出口。

程敬南看她苍白的脸色,握紧了她的手,想要给她一点温暖。她的手,小小的,温温软软的,娇嫩得没有经历任何风霜,此刻冰凉得令他心痛。

到了搭理,林顺却见不着贝贝,任凭林顺如何的心急如焚,程敬南怎么动用关系,贝贝只是不肯见她。林顺以为贝贝还在渊她,干脆托人带进去一封信,大意是不相信贝贝杀人,请贝贝见她一面,程敬南已经帮她聘了最好的律师,还有穆兰正等着跟她万成婚礼。林顺言辞恳切,她只想让贝贝相信还有希望,或者也同时用一切的努力说服自己贝贝是有活路的,她是真的没想到会弄巧成拙,否则杀了她她也不会写那样一封信。

第二天林顺早早的到看守所等待贝贝的回复,她坐了没多久,一个女警走过来问:“同志,请问你是不是叫林顺”

林顺忙点头,女警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 “昨天晚上八点整,嫌疑犯颜贝贝在看守所畏罪自杀,给你留了一封信。”说着递给林顺一封囊鼓鼓的信,林顺接过那封信,可是听完女警的话,她犹如未闻,不可置信的问:“你说什么”

女警再将话重复一遍,林顺仿佛傻了一样,颓然的跌坐在椅子上,那封信象是一只死鸟的翅膀,飘荡着掉落在地。

程敬南弯腰拾起地上的信,拆开:

亲爱的顺顺,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很感激你来看我,我不见你并不是我还生你的气,只是我不想让你看见我这个样子,我和穆兰的事相信你也早就知道了,很抱歉跟你做了四年的朋友我却一点也没有将自己的事跟你说过一次。不是不想让你知道,而是很怕。第一次看见你,看你父母担心的来送你,看你迫不及待想把他们赶走,融洽和谐的幸福画面,让我瞬间就对你产生了一种好感。我亲近你,接触你,讨好阿姨,其实我也只是在渴望你的温情,你和那么爱你的父母就象是一束光,在吸引着我靠近,诱惑着我也想得到那种温情。很感激你那么大方的分给我,温暖了我的世界,让我在这个世界上至少有了一个好朋友。

第二十二章

没有发迹前我的父亲只是一个小商人,母亲是个律师,那时候他们整天忙于事业追名逐利,把我送到一间全寄宿制的贵族学校,一年到头一家人很难见面。我几乎是在学校长大的,一年一年,整个学校里几乎都是我这种人,每个人都阴郁沉闷,甚至很多在初中就多次进入劳教所。我16岁的生日,父母突然我把接出去说要给我过生日,我知道庆生实际上只是他们巧立名目,结交权贵。生日宴很豪华,各界名流齐齐到场,那都是他们好不容易巴结来的,真是荒唐的生日会。最后来了一个5o多岁的老头,身边前呼后拥,他一来父亲就两眼放光凑上去,那人拍拍我父亲的肩膀说:“小颜,你对女儿很疼爱嘛。”我母亲忙将我带过去讨好的说:“首长谬赞,这是我女儿,贝贝快叫爷爷。”我不想坏他们的事,刚想开口叫,那人却抬手阻止了,他说:“叫爷爷干什么我有那么老吗”他身边的一个人忙应和道:“是啊是啊,叫大哥吧。”我看一眼父母的眼色,无奈的叫了,没想到那却是我噩梦的开始。

那个晚上我痛得要命,可是任凭我怎么哭喊,声嘶力竭,哀求告饶,我的父母,他们都不曾出现,第二天早晨我看见他们躲闪的神色我全明白了。也许说出来你都不肯相信,竟然会有这样的父母,你总是劝我接受父母的好意,父母再大的错也能原谅,但那只是你的父母,你一定不知道我的父母能干出这样的事。

我自杀了很多次,可每次都死不了。我父亲的生意很快就做得大起来,几乎是我们那个市里第一大走私商,我的母亲从小律师摇身一变成了高院的大法官,一个商人,一个法官,多么金光闪闪的牌子。

我羡慕你,我这么多年来从没有过过一天有父母的日子,而且以后也永远不会有。

我不是生你的气,我只是很害怕,我这辈子就只交了你这一个朋友,所以我走了,逃走了。遇上穆兰是个意外,之前我总是赶他走,有一次在原始森林里他真的被我赶走了,我一个人突然迷了路,很害怕,他又出现了,他说他一直跟着我叫我别害怕,我才知道他有多重要。我对他很不好,一个男人平白无故的凭什么对一个女人好,我不相信他,总是冷言冷语的。可是他无所谓,被我赶了很多次,可总也不走。我生病快要死了,他都不肯放弃我,还生怕我发现他为我受了伤我会赶他走,怕我闻出药味,连伤口都不敢上药。他说我就象是他心目中的小龙女,我知道他是一个编剧,电视看多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事儿多,我不理他,但是我真的累了,我很冷很害怕很累,有时候很想让他抱一抱我,有时候真想跟他一辈子在一起。他说不管怎么样,他不会让我死,他一定会治好我,他说要和我结婚。

可是他根本不知道他心目中的小龙女其实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趁着我不注意到我的手机里查到了我父母的电话,他发短信告诉他们我们要结婚了。我对他发了大火,他不明所以,我知道他是想取得我父母的同意,他是尊重我,可是他并不了解我的父母,我错怪他了,我跟他道歉,可是心里真的好难过,我突然就哭了,从此以后把我手机里所有的联系方式都删除了,我不能让他触到我的过往。

我没有想到曹邦会从我父母那里得到消息,又来威胁我,我很渴望幸福,但是我知道我永远得不到。去赴曹邦的约会之前,我到我们以前呆过的那个村子里住了两天,想起了穆兰很多的事,他的单纯,美好,其实我真的不配拥有他,但是我又是多么渴望他。

那时候他每天走几十里的山路帮我去取药,每天帮我熬药,怕我知道他受伤假装没有受伤在我面前耍宝。这样的人,如果能和他过一生,那么这辈子多么完美,虽然我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可是我同样渴望得到,我渴望幸福,渴望和他一辈子在一起,一生一世。我找了我父母,请求他们帮我作证,如果他们答应,我这一辈子做牛做马都报答他们,但是他们不肯,居然还帮曹邦传话说只要我答应和他,那么我和穆兰结婚他也能容忍,而且他还允我荣华富贵,只要我肯。我的父母都是天生的商人,在商言商,我知道他们是希望我能够永远帮他们牵制住曹邦,至少在他失势之前。这就是我的父母。

我想我这辈子注定不能拥有幸福,我本就不应该遇上穆兰,我不应该给他希望,不应该给自己奢望幸福的机会。如果我决绝一点他早就被我赶走了,那么我要是死在森林里还是死在哪个村子里都不会有人知道,更加不会有人伤心。可惜我太贪婪,奢望一些不可能的幸福,遥不可及的美好,永远到达不了的穆兰的彼岸。

我终于杀了曹邦,我是蓄意的。我本来早就应该死了的,但是我总是想等等看,能不能再见你一面,能不能再见穆兰一面,哪怕是远远的偷看一眼都好,你们是这个世界上我惟一牵挂的人。我在大理躲藏了一个星期,可是天降暴雨,它要惩罚我,让我找不到你们,让我不得出行,我回不了n市,看不到你也见不到穆兰。现在我已经不敢再见你,其实我真是一个胆小的人,我不敢让你看见我的这个样子,我怕你可怜我。我更加不敢让穆兰看见我的样子,他的心里,我是一朵孤高神秘而又纯洁无暇的天山雪莲,我是一个玉洁冰清的小龙女,可惜,我不是。

顺顺,我最亲爱的朋友,最后一次恳求你,请你帮我照顾好穆兰,我欠了他太多,以前对他不好不知道珍惜,现在还也还不了了。你是我这辈子惟一的朋友,我只能将这件事拜托给你,就算在地狱里,我也会祈祷,希望下辈子我能重新再遇上你,重新再遇上穆兰。这个世界险恶,我希望你得到幸福,照顾好自己。

帮我照顾他。

贝贝绝笔。

贝贝的事就这么完了,林顺直到取回贝贝的骨灰都不敢给穆兰打电话,她什么都不敢做。她在大理城里乱逛,青石板的路,城门,姹紫嫣红的花,不知不觉公车报站:明珠广场到了她随着人流懵懂的下了车,傍晚时分广场十分空旷,头顶是铅色的浮云被度上了金边,连日来的暴雨,大理总算迎来了一个晴天。

林顺慢慢的走,数着格子,数着梯子,经过白族姑娘的雕塑,经过长长的梯子,走到明珠的顶端眺望下去,已经是华灯初上的时刻了,一片璀璨的海洋,一排排的灯光就象是盛开在夜空里的烟花,灿烂耀眼,林顺只想哭。

也是大二的那个暑假吧,她和贝贝来旅游,在大理,她记得清清楚楚。

农历的6月25,大理的火把节,就在这个广场。那天也是人烟的,许多人,当地人,外国人,灯光,火把,烟花,欢声笑语,大家都玩得很疯。广场有自制的火把卖,而且还有那种粉末,撒一点到火把上会燃起很高的火焰。

林顺和贝贝在小贩手里买了一个火把,林顺揣了很多粉末,撺掇贝贝把火把伸到一个人面前,然后林顺猛地在上面撒一把粉末就跑,火焰腾得升起老高,两个人合作害了不少的人,大家见是这么一对精灵可爱的女孩也不十分较真,于是你来我往的追逐着,大家笑得那么开心,笑声久久的回荡在这个广场,林顺和贝贝都玩出一身的汗。

看着这灯光,这繁华如昨的胜景,眼前仿佛又浮现起贝贝大笑的样子,眉眼完全舒展开来,神采飞扬,光芒万丈,那应该是林顺见过的贝贝笑得最灿烂的样子吧,她以前从来没这么笑过,她笑一笑仿佛整个天都开了,就象那时候天幕上绽放的朵朵烟花,璀璨夺目,破空而来。

“唉,烟花这么漂亮可惜的是转瞬即逝。”活泼明快的林顺难得的感叹一次,这么漂亮的烟花可惜转瞬即逝,可惜扬凡不在她身边,那个时候她甚至从来没有注意过贝贝的心事。

“那有什么关系,至少它曾经绽放到极致,至少它曾经拥有过万众瞩目的一刻,你怎么知道它又是不愿意的呢,人啊,过一天是一天只要是幸福的想那么多永远干什么”

那么,贝贝你这一生中,究竟有没有幸福,林顺抱着膝盖坐在明珠地板上,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流。

我本来早就应该死了的,但是我总是想等等看,能不能再见你一面,能不能再见穆兰一面,哪怕是远远的偷看一眼都好,你们是这个世界上我惟一牵挂的人。

心痛得搅成一团,贝贝,已经走了,离开这个世界,这一生一世都不可能再出现。

整个广场,满场的灯光,满天的烟花,如织的游人,她的笑容光芒万丈伸手去摸,什么都没有。

林顺颤抖着掏出手机给妈妈打电话,哆嗦着唇:“妈,贝贝死了”说完这句就是一个劲儿的嚎啕大哭,她总算能哭出来了,在拘留所,在酒店的房间,在程敬南的怀里,直到此时她才哭出来,只有打给妈妈她才敢哭出来。就象小时候在外面受了委屈,受了伤,摔了跤,再疼,再多安慰都不起作用,只有妈妈的怀里才是最安全的,只有妈妈的轻言软语才能安抚住。

“妈,贝贝死了,她死了,她死了”她拿着电话,哽咽着,不断的重复着这句话,仿佛整个脑袋里,整个思维里只剩下这句话,那样残酷的逼她接受,即使她根本听不见母亲那头的心急如焚,这一次,她的心太痛,连母亲都安抚不了她,她只得这样的狠狠发泄。

不知道哭了多久,一个黑人走过来,担心的看着她问:“are you ok”

她才记起抬起头来,手机屏幕已经黑下去,已经没电了吧,她都好几天没有充电了,泪眼朦胧的看着那个黑人,她胡乱的擦一把泪水,挽起一个笑想用英语回复,却怎么也说不出完整的句子,只得一个劲的仰起头笑,酸楚凄凉的样子,好心的老外都被吓跑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面前出现一双皮鞋,她再次抬头,看见了程敬南。

程敬南很好,一直帮她把所有的事打理好,让她有枝可依,让她有肩可靠,让她可以撑下去。可是十指相扣他牵引着她的时候,她的心却恍惚着,跟着他坚定有力的步伐,一种莫名的恐惧在胸口泛滥开来她真是害怕,这十指相扣的温暖是否能够延续到永远

送林顺回到房间里,程敬南盯着林顺进了浴室,刚才她的手真凉。

林顺洗完澡,程敬南还在,他换了衣服,头发也是湿湿的,对她说:“我买了明天回n市的机票。”

她正在擦头发,闻言,手微微一抖,讷讷的回答:“好啊”

程敬南坐在沙发上仔细打量她勉强的样子,慢慢的吸烟,看不清表情,这样的沉默让林顺平添更多的慌张,她扭着毛巾说:“明天要我送你吗”

“你和我一起回去。”斩钉截铁的回复,似乎不容抗拒。

“我想我想我暂时还不想回去。”

程敬南不说话,林顺坐在床沿,离程敬南有一定的距离,她觉得安心了点才接着说:“嗯,那个,贝贝的律师费和这些天的开支,我回去再还给你,我还想在大理呆几天,穆兰”她一字一句的说得极慢,小心翼翼的措辞,察言观色,想要让他明白,可是在程敬南的目光之下却无论如何说不下去。

程敬南慢慢的吸烟,仿佛思考着,长长的吐出一个眼圈,却是一脸平静,连坐姿都没有丝毫的变化,稳如泰山。

林顺坐在那儿,看了他的反映,顿了顿,心里仿佛有了底才鼓起勇气说:“谢谢你能来找我,谢谢你帮了我这么多忙,以后以后”

程敬南轻轻一笑,她算得倒清楚得很,他云淡风轻的接过话来说:“以后怎么样”

林顺暗暗咬了咬牙:“以后我们做好朋友吧,我很高兴能”

程敬南上一刻还优雅的吐着烟圈,慢条斯理地弹着烟灰,安之若素,仿佛在听谢萌的工作报告,林顺还未说完,程敬南低沉的声音响起,带着几分讥讽,仿佛嗤之以鼻:“林顺,你这是在跟我装傻吗”

“程总”林顺一害怕又不由自主的叫起他程总来。

程敬南毫不犹豫的将手中的烟蒂大力的往烟灰缸里一按,豁然站起来,一个箭步欺上身来,林顺还没来得及反映,她的肩头便已被程敬南抓住,一只手托着她的后脑勺狠狠的用力吻下去,毫不温柔怜惜,长驱直入,攻城略地。

第二十三章

她的手横亘在他们之间,小小的手,无力的安放着,不知道是要攀附住他还是要将他推开。良久,程敬南才稍微放开他,眼睛里冒着火死死的盯住她,几乎是咬牙切齿:“林顺,你再叫我一遍程总试试看。你以为我程敬南是什么人,你以为我会为了一个不相干的朋友抛开手中的一切这么不管不顾的来云南,你以为我程敬南是什么人,任由你召之即来,挥之则去,你以为你以为那天你跟着那辆车子一起掉下去,我还会一个人回来吗林顺,你未免太过自以为是,我现在就跟你把话说明白了,我喜欢你,不管你想要什么,你必须跟我在一起,和我一起回去。”说完不管她的反映,火热的唇又覆盖上去,辗转吸吮,霸道的逼着她适应他的一切,与他纠缠,轻咬啃噬,他要惩罚她,这个时候居然还能说出这样的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顺只觉得自己快要融化在他怀里,整个人无力的伏在他身上,她的视线越过他的肩膀透过明亮的落地窗看见外面的天幕,点点繁星,最亮的是那v字形的北极星,似乎永远都那么亮。程敬南说他永远不会变化位置,那么这样的光是不是永远可以照亮她的路,让她不用再担心迷失,是不是真的只要跟着他走就好

程敬南揽住她,呼吸尚是短促而激烈的,可是见她这样茫然看着天幕的时候,还是止不住的慌乱,他紧了紧双手确定她已久在他怀里,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才低下头,低低的叫了一声:“顺顺”企图拉回她的思维。

林顺迷蒙的眼睛转回他身上,看着他漆黑深邃的眼睛,程敬南心微微发酸,抬手将她的头按进他的怀里,低低的请求:“顺顺,我希望你和我在一起,一起回去,好么”程敬南的声音低沉得近乎带着些许的哀求,这个在外面呼风唤雨的男人,一反适才的强取豪夺,忽然声音这样低下来,态度软下来,眼光里有着惶恐和不安,低声下气。

林顺的脸贴近他的胸膛,那里扑通扑通跳得那样厉害,她的眼睛微微湿润,小小的手掌紧紧贴着他炽热的胸膛,声音轻轻的,微弱地自他胸口传来:“敬南,我好害怕”

这么柔弱的她,倒是没有见过,这几天他处理着这些琐碎的事,忙着跟官府打交道,每次看着她苍白憔悴的脸,握住她冰凉孱弱的手指都担心她会随时随地倒下去,可是直到她捧回贝贝的骨灰,她都没有哭过,牙根紧咬,他咽下心头的酸楚,将下巴抵着她的头,手在在她顺滑如丝的秀发上轻抚,安慰着她:“别怕,我带你回去,不管什么样的事,跟着我就好。”

林顺把脸贴得更近一点,双手轻轻伸到他背上,环住,没有说话。

程敬南将她微微拉开,抬起她的下颚,研究她的表情,睫毛上又挂着晶莹的泪珠,说不出的楚楚可怜,他头一低,轻轻吻去她的泪,火热的唇滑过她的眉心,鼻梁,最后找到她的唇,温柔的印上去。轻咬慢吮,仿佛要带走她一切的担忧和害怕。林顺被他带动,慢慢地学会适应他,生涩而懵懂的回应着他,似乎双方都想通过这样的方式确认这一刻的彼此。

他们持续了很久,直到程敬南的手将她的浴袍打开,半褪在她腰间,他的手轻抚上她的柔软馨香,他才猛然顿悟,气息不稳的将她推开,帮她把衣裳重新整理好。林顺趴在他怀里猛烈的吸气,娇喘着,不能够适应这一刻突如其来的情潮。

程敬南却忙站起来,退后两步,蓦然失却的温暖和依靠让林顺稍微醒悟过来,却脸颊通红,低垂着睫毛。

程敬南喉咙一动,吞下一口口水,还是觉得躁,他说:“你先休息,我先去洗澡。”

林顺疑惑的说:“你刚才不是洗过了吗”他身上好闻的味道,干净清爽,她明明记得清楚,唇上隐隐还留有他的气息,脸更红了。

程敬南这才低低的坏笑,反击过来:“以后记得接吻要闭上眼睛。”说完逃也似的离开她的房间,林顺还是诧异,他明明洗过澡了,头发还滴水呢,难道是她错了

五月的夜,高原上的冷水,浇得程敬南牙齿打颤,这一夜他却睡得无比安眠。他知道在他的隔壁,他心爱的女人被他找到,明天会跟他走。

他的心从来没有这么满足过。

林顺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此刻她的心不止悲伤,更加迷茫,慌乱,她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慌慌的,整个晚上都睡不着,翻来覆去的,一会儿想起贝贝,一会儿想起今天晚上的程敬南,这种感觉象影子一样随着她,叫她六神无主。越想反而越睡不着,一个晚上直瞪瞪的看着窗户外面的天空。

她终于知道,那是一种害怕,一种不安。

从前的她是勇敢的,面对杨凡的时候甚至带着骄纵和任性,她习惯了杨凡的照顾,杨凡从宠溺,不能接受杨凡的背叛。她抓紧程敬南衣襟的时候,迷茫的透过他的肩膀看着北极星的时候,她是真的害怕。

从前的她,为了扬凡可以二话不说灌下那么大一杯威士忌然后吐得昏天暗地,为了扬凡她可以得伤寒住一个月的院,只为了赌杨凡对她并不是那么无情的。那个时候的她太不懂事,一心一意爱着的挂念着的宠溺着她的人突然抛下她走了,她无所适从,只想逃避,更多的是不甘心,不肯放手,潜意识里想要把它找回,所以不顾一切,头破血流,几乎人人都能看得见这个稚嫩女孩的伤口。

经历过这些,现在面对这个承认想要和她在一起的男人,她的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强大的恐惧,或者还有淡淡的被笼罩着一种悲哀,她太不安了。她只想要躲开,避开,逃开,她不敢,潜意识里她想退缩。她害怕那种伤害,不敢再相信,不敢再试,连杨凡都能变还有什么是永远的。这些东西在世俗的社会里显得那么脆弱,不堪一击,就好像绽放在天幕上的烟花,尽管灿烂,尽管绚丽,可漫天流转的都只是转瞬即逝,到最后只能屈从现实,灰飞烟灭。她没有贝贝的决绝,她不喜欢这种给不了永恒的短暂。既然是注定了转瞬即逝,那么即使世间仰望,盛况空前,又有何用

经过这些事,她长大了,棱角一个一个的被磨平了,一路头破血流的走过来,不可能再象当初一样傻傻的坚信倔强的坚持,这个世界慢慢的在征服着她。

程敬南的呵护,程敬南强势的表白,林顺抵挡不了,她根本就无法抵挡,可是她还是害怕。

跟着程敬南回到n市,第一天他们就遇到了一个尴尬,林顺不知道住哪儿。林顺大学时候开始住的是宿舍,后来两人在外租了房子,工作后搬家住的是杂志社的公寓,现在公寓被杂志社收回去了,可她在n市的朋友也挺多,如果说去住宾馆的话怎么说都有点尴尬。程敬南让她跟他回去,一开始她还拒不接受安排,孤男寡女的两个人,怎么都让她心里忐忑,当然她的反抗面对程敬南总是不可能能坚持到底的,她“暂时”住下来了。

让她意外的是程敬南的房子不是朱妹口里的豪华宫殿,也不是那种高级别墅,虽然是在一个高档的小区但是也只是一套寻常13o平米的三居室。

程敬南让林顺不忙着找工作,一来贝贝的事她心里不可能那么快缓过去,二来原来单位的事还没有调查清楚,林顺也答应了。不过想到跟他住在一起,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总是觉得尴尬。好在这两天程敬南也忙,每天她还在睡觉他就去上班了,等到深夜才回来。程敬南回来的时候林顺其实也没睡着,她躺在床上想这种关系,当然她是不敢大大方方在客厅等他回来的,但是每次她都要等程敬南洗漱完毕后才能真正入睡。几乎每天她都摒住呼吸,因为她总是发现程敬南动作虽然轻缓,但是她总是能听见所有水声都停住的时候,程敬南的脚步会在她房间门停一停,好几次她都以为他就要进来,第一天的时候她忘记了锁门,后来又不好锁,总怕露了痕迹,所以每当这个时候她心怦怦直跳尽量让自己呼吸正常装做睡熟,可是程敬南每次都只是略微停顿一下,转身就进了主卧室。

睡得晚,每天就起得晚,林顺起床便能看见桌上的面包,煮好的牛奶,还有一张纸条,等到差不多她起来的时候程敬南会打电话回来,这个时候林顺就会脸红心跳的说:“你每天作那么忙,我的早餐我还是自己来好了。”程敬南从不在这个上面浪费功夫,下一刻话题就被他转换了,当然早餐还是照旧风雨无阻的摆好在桌上,便签也在,字迹有力,铁画银钩,很符合他办事的强硬作风。

林顺常常能接到他的电话,有时候什么事都没有,就只是打个电话问她在干吗,她一听就脸红了,嗫嚅着回答,两个人什么事都没有居然也能通上很长时间的一段话,常常林顺听见他那头其他电话铃声此起彼伏的响,可他置若罔闻,继续听林顺把话说完,林顺只得匆匆结束。从大理回来之后的这些天,程敬南除了安排她住进自己房子里倒也没有要求她什么,当然她也没有表过态,她觉得不安,可若真正要对程敬南说出坚决的话,自己又怎么都没有勇气,慢慢的竟然再也说不出口。

程敬南又何尝不愿意早点回来跟林顺在一起,但是最近他公司里实在太忙,他离开的时候积压的工作那么多等着他处理,而且中庭集团最近确实是多事之秋,中庭高科同瑞顺科技合作的案子官司断断续续打了一年多还没有个了断,曾瑞那边已经出成果都快要投产了,工地上又出了安全事故,万成的收购倒是一帆风顺。他并不是处理不来,都是些小事琐碎繁杂但是影响又很大,不得不交到他这里来,从前的他对于这些布置安排处理,都是手到擒来的事,他喜欢自己游刃有余的感觉,可是现在每次当他要下班的时候总是有事来找他,他才觉得烦。

他只得在忙乱的时候给她打个电话,谢萌在外间听里面的电话响声再十万火急她也不敢进来提醒,因为她知道这是程总的特别“通话时分”。每当这个时候程敬南脸上挂着的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柔和表情。

第二十四章

程敬南就仿佛一座沉寂多年的火山,理智了很多年,强硬了很多年,沉寂了很多年,忽然被点燃了,激情象火山喷发异样,心里是藏着巨大的欣喜,激动,每天迫不及待地想回到家看到她。仿佛见到林顺,他就满足了,这些年游遍花丛他到此时方得意领略到两情相悦的滋味。从此以后他终于不再孤单一个人,他有了她,她爱他,他需要她的爱。每天哪怕只是在林顺门外站一站,听听她的呼吸,知道她在里面,心就是安稳满足的。

没过几天,穆兰还是找到林把骨灰拿走了。

林顺坐在穆兰对面,看着满面风霜的他,穆兰是一张娃娃脸,大大的眼睛,白嫩的皮肤,气质纯净,但是现在他颧骨高耸,眼窝深陷,嘴唇都是灰的起满了白皮,似乎几天不见就老了1o年,他一直是乐观且开朗的,现在叫人不忍心看下去。

穆兰看着桌上的骨灰盒,手颤抖着想去摸,却怎么也不敢覆上去,只有林顺知道那个瓷器上冰凉多么令人害怕,任你怎么抱在怀里也捂不热,反而似乎能沿着你的手冰冻你的心。

穆兰咬牙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似乎想将眼泪翻回去,是谁说的,抬起头看天,眼泪便不会流下来,他怎么可以流泪呢,一旦流泪了他就真正承认了这个事实,他不能流泪。可是他又怎么翻得回去,眼泪扑絮絮地落下来,林顺从没见过一个男人的眼泪可以流得这么急,这么快,这么密,一大串一大串,仿佛是谁拆散了珍珠。

林顺想去安抚他的手微微一抖,停了下来,不管是行动还是话语,她都无法给这个伤心的男人任何抚慰,有些伤痛是抚慰不了的。

穆兰终于放弃,两只手垂下来,乖乖的坐好,仿佛一个小学生的标准坐姿,他的手离得那骨灰盒远远的,学生殷勤企求老师的答案:“她,有没有留什么东西给我,我听说她给你留了一封信,那那”

林顺说:“信我烧了,她没有给你留东西,报纸上说的其实”林顺将早已编织好的一段谎话说出来,之前检查了好几遍,生怕有漏洞,就这样吧,让他相信仅仅只是一个阴差阳错让他们天人永隔,毁掉他的只是命运。爱人已逝,那么她还怎么忍心用她生前的惨烈遭遇来煎熬他,就这样吧。

穆兰听完终于含着眼泪将他的爱人抱进怀里,他悉心照料的爱人。

林顺喉头发酸,贝贝,他这样抱着你,你还冷吗,你还累吗,你还惧怕那些未知的命运吗贝贝,但愿他的怀里,你可以安眠

“你以后打算去哪里”

“我想带她去西藏,她以前说过的,云南的下一站是西藏,她答应和我一起去,我不能反悔。”

林顺终于无所顾忌的哭出来,眼泪在脸上肆虐横流,大悲失声。

暮色中,穆兰抱着贝贝,跌跌撞撞的远去,渐渐的背影淡了,远去了。

贝贝,再见,原谅我不能帮你照顾他,有些伤口是一辈子的,一辈子永远血淋淋,永远无法愈合,因为他不会答应抹去你的痕迹。

林顺在程敬南的房子里住了几天,房子装修高档,可是在林顺看来风格到底过于冷硬了一点,每当她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时候,她觉得冷。

她准备将窗帘被套床单,沙发坐垫等家居用品都换一换,她打电话给程敬南,程敬南在电话里答应了,还让她等他,他开车回来送她去,难得他竟然能抽出一天的时间。

女孩子买东西难免细节上挑剔一点,林顺又是学艺术出身,从小深受美术熏陶,眼光更加挑剔,他们一起逛了很多家居店,到最后林顺都有点不好意思拉着他这么一个大男人来逛街,还逛个没完。她听说男人最讨厌陪女人逛街,所以后来再出来买剩下的东西都不再告诉他,单独的出来。

为林顺所不知的是,每当她弯下腰对那些床上用品的花纹,做工以及一些琐碎的细节上斤斤计较,低下头认真研究的时候,程敬南看着她微微滑落在脸颊两旁的发丝,她低垂着的睫毛,那一刻他的心有多么柔软。站在她身后,提着她的包,似乎愿意就这样一辈子,地老天荒,注视她的身影。

林顺选的都是一些暖色调的家居用品,花样朴素大方,既能恰到好处的融入整个房子的装修风格又能锦上添花,几乎是相得益彰。她还跑去花鸟市场买了些植物和盆栽的鲜花,摆放在房间里,阳台上,客厅角。又买回很多颜色鲜妍的热带鱼放进大鱼缸里,在鱼缸底下铺着水草和彩色的雨花石,鱼缸上还摆放着一盆水仙,在她家里,妈妈就是这么布置家的。

将所有买回来的窗帘等都换上去,当她把一切布置好的时候,这样的改变让房子整个的焕然一新,温馨得象是一个家,她马上给程敬南发短信,让他早点回来。

她坐在沙发上等,看着鱼缸里悠闲的游来游去的鱼,然后开始放电影,不知不觉她睡过去了。

可惜程敬南还是回来晚了。他回来的时候,在楼下望见自家窗台上透出的光,他打开门,忽然停住脚步,几乎是震惊的环顾这套房子里,陈设,布置,他在门口呆了许久。电视也没有关,上面是两个大大的黑体字“剧终”,他走过去关电视,转身便发现了蜷缩在沙发深处的林顺。

林顺手里紧紧抱着个流氓兔,头微微侧放在兔子身上,呼吸细密绵长,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那么这个兔子便是当日他在游乐场里帮她抱过的那只。好似睡得并不安稳,林顺噘着嘴咕哝了一句:“怎么还不回来。”说完头一动,又往兔子身上钻了钻,呻吟了几句睡过去。

程敬南轻轻叫了句“顺顺。”

轻微的一句呼唤却让林顺反射一般,一下子从兔子身上窜下来,揉揉还没有完全睁开的眼睛,抓抓睡乱的头发,警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