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身风雨你从海上来第13部分阅读(1/1)

接我。”

白敏嘉年轻时候嫁给李威立,李威立早年在欧洲游学,结交了一般王公贵族,很有欧洲上流社会的做派,因此白敏嘉也算被熏陶了,她点的是充满欧洲色彩的忌廉蛋糕,设计华贵隆重,一圈一圈隆重的奶油花边,玫瑰花瓣。白敏嘉耐心的一刀一刀慢慢的切着蛋糕,再将它们一片片移到自己面前的盘子里,然后一口一口的吃掉,行程很慢,却很仔细,几乎是一丝不苟。忌廉好像放得有点多,吃得人想作呕,但是她仍平静的慢慢吃着。

他去了美国,虽然他一个人在那里艰苦生存,打拼创业,但是他不会知道她思念他的滋味,不知道她是怎样在美国旧金山隔着一个又一个山头看着他消失好久的背影,她不敢离得他太近,但是原来离得远只会越来越远。虽然她知道他一定会答应她,但是他却永远不会知道这一刻他离开了,蛋糕有多么难吃,可是她又能怎么办办呢

吃到一半餐厅经理才匆匆赶来,忙赔礼:“对不起,白小姐,我们的服务员是新来的,送错了蛋糕,我们马上给您换。”

白敏嘉还是一脸的平静,她放下勺子,用面前的餐巾优雅的擦擦嘴角,端起面前的一杯清水,喝一口,慢条斯理的说:“不用了,你先出去。”

经理的冷汗都出来了,却又不敢多言,默默的退出去把门关上,对着门外的侄女训斥数落。这个侄女不分轻重,早知道真不应该叫她来帮忙,真是越帮越忙。小侄女阳奉阴违,表面上低着头任由叔叔数落,实际上低着头心里偷笑暗叹,不知道那帅哥有没有吃到,可惜没有摄像头,竟然还是一阵惋惜。

程敬南心急,上了高架桥,但是前方好似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已经封了路,一溜车子赌在那想走不能走,想返回又掉头不成,卡在那儿,不上不下。他从来不是一个心浮气躁的人,不然也不会背负着隐忍到今天,他喜欢笑到最后,可是今天这样被卡着,突然心烦意乱,好像突然无法忍受,抽掉整盒烟,把最后一个烟蒂狠狠捻灭,掏出手机给胡疏打电话。

坐上胡疏的车已经是一个小时后的事了,一开始想抄近路,没想到欲速则不达,他反而因此绕得更远,不过这样一来,心反倒又宁静下来,程敬南安慰自己,他知道他要去的地方,她在那儿等他,她早晨还嘱咐他早点回去的,他有什么好急的。

程敬南打开门,灯没关,沙发上一隅露出林顺的衣角,每天晚上她都是这样等他,经常抱着那只兔子,他放慢脚步,蹑手蹑脚走过去。

第三十章

桌上摆着好几盘菜,都是他爱吃的菜色,他只略微提了提她却特地去学着做,程敬南忽然后悔。桌上一瓶红酒,盖子已经被打开,瓶子浅了一点下去,估计她喝了一点,却忘记把盖子盖上,她有时候总是难免迷糊了点。

程敬南轻轻的把衣服脱了,放在沙发扶手上,坐下身来看着林顺。林顺侧卧着靠在兔子身上,手里还紧紧的握着手机,他伸手取过来,暗下去的手机屏幕上还是十分清楚的显示他的号码,她却没有打给他。他想起从前夜未央的林顺最不耐烦等人,曾瑞有时候误了她什么事,她向来不假辞色。

他爱怜的俯下身在她额头上印个吻,借着灯光打量她,融融的灯光下,她柔白的脸,小巧的下巴,微微垂下浓密的睫毛象两把小扇子,嘴唇轻轻抿着,柔和的灯光似乎照得她整个人都带上了一层温软的感觉,他心一软,情不自禁伸出手背贴着她的脸来回摩挲,感受她的温度,她熨帖柔滑的肌肤。

林顺却甚是敏感,他的手一贴上来,她自朦胧中醒过来,半眯着眼睛还没完全睁开来就一把抓住他的手笑着说:“你回来拉”林顺很安心,她一觉醒来他总是会回来,眼睛没睁开便知道是他。

程敬南的眼睛里却是一片深海似的黑,林顺暗暗后悔对上他的眼,于是装做揉揉眼睛坐起身来:“我做了好多菜你看见没有还有红酒,我爷爷私藏的,上次回家我偷了一瓶,呵呵,据说还是某个大款签约时候送给他的私藏品。汤大概凉了,你先坐,我去热一热”说着林顺搡了搡面前坐着挡住她去路的程敬南,程敬南却是纹丝不动,林顺惊讶的抬头说:“你让一让。”

程敬南还是不动,沉沉的象坐山一样,就是不合作,林顺不由没好气的笑了,用力去推,程敬南却趁机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细细的手腕在他手里不堪一握,她的人都好像被他攥在手心里,动弹不得,林顺惊讶他的蛮横,抬起头去。下一秒就被他吻住,林顺承受不住,人仰着就被他压了下去,迎面躺倒在沙发上,头在扶手上撞了下,撞疼了,她皱眉。这一次,他却没有细心的注意到,更没有以往任何一次温柔,他的舌头强悍而有力,直接伸进来,仿佛想笔直通到她的喉咙里去,占据她的所有,林顺微微的不适应,小小的手拽着他的衣袖轻轻叫了一句,微弱的声音很快又被淹没。

他小小的一个吻,总叫她翻天覆地。

“你轻点”林顺费了好大力气才挣开他,挣扎着坐起来,她把他的头推开,双手捧着他的脸,在晦暗的灯光下,他额前散落几丝碎发,眉毛斜飞入鬓,双目炯炯有神,一种坚定,一种强势,一种凛冽,林顺全神贯注的看着眼前这个人,对视良久。

忽然间,程敬南却不耐,仿佛想躲开林顺的视线,于是又一把扑上去,再将她按倒,吻住,他把她抱得那样紧,不管不顾只想把她往沙发深处捺,仿佛想把她挤进他的身体里,拼了命的急着跟她纠缠,那么用力,仿佛想就此纠缠到她的灵魂深处,让她再也离不开。

程敬南一只手稳住她的脸颊,令一只手抬起她的一只腿,将自己置身在她之间,林顺微微反抗,提醒他:“轻点。”

程敬南疑惑的眯着眼睛沉沉的打量她,她从来没有这样反抗过他,可是他的手并不因此放松力道,他自己也不明白何以每次都要这样激烈的与林顺纠缠,他们的时间还长,只要完成手里的那件事。他应该对自己要有信心,虽然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有这样一天,但是他应该坚定,他们是如此的相爱,如此的密不可分,他不能有不祥的预感,他决不能害怕。可是他的担心却如此深入骨髓,似乎如果不抓紧她,一松手,她就消失了,一个不抓牢,她就没了,让他提心吊胆,他只有把她抱得更牢,抓得更紧,他不会让她推开他,不会

一切结束后,他仍然着急寻找她的唇,林顺却生气发了狠,用力在他唇上咬一口,怨怼的说:“不是叫你轻点吗”说完转过身去赌气不理他。

程敬南这才放轻放柔力道,从背后轻轻环住她的腰,轻吻她的后颈:“是不是弄疼你了,对不起。”

林顺闷声不响。

程敬南的缠缠绕绕的道歉声音却不断传来,林顺忽然反转过来,抱紧他,倚在他怀里骂他:“傻瓜。”林顺忽然又想起自己方才在他唇上咬出的齿印,不由伸出手抚摸上程敬南的唇。

程敬南终于松一口气,一下一下抚摸着她的后背,说:“有件事我想告诉你。”

林顺也扬起头说:“我也有事要告诉你。”这样的夜里,她的眸子熠熠的似有光在眼底流转,仿佛两泓秋水,盈盈的水润。

程敬南心里却隐隐不安:“你要说什么”

林顺嫣然一笑:“你先说,你说完后我再说。”

程敬南疑视着她。

林顺却越发将赖皮进行到底,腻在他怀里撒娇:“你先说嘛。”

程敬南微笑着,抚摸着她光洁的面颊说:“我明天要去美国,斯坦福的商学院斯隆eba成立5o周年搞校庆,请全球所有毕业生都回去参加聚会。”

林顺后来也问过程敬南的学历,知道他以前是计算机专业的同时也参加过这个培训,记得好像英国石油的ceo就是这个班里出来的人物,想是这次去大概又有不少工程要谈,林顺了然的在他胸口无意识的画着,问:“那你要去多久”

“大概半个月。”

“啊,那么久啊”林顺微微失望。

程敬南心里又是歉疚又是难过,无比温柔的抬起她的下巴问她:“你呢,你想说什么”

林顺的脸却蓦地红了,幸好这样的夜色他看不见,她倚在他怀里,声音低低的小小的:“敬南,我想结婚。”

程敬南眼眶一热,紧紧的楼住林顺,仿佛发下重誓,在她耳边说:“好,我们结婚,一定会的。”

林顺把脑袋埋得更深了,她觉得脸上已经可以烫热这空气了,她怎么可以说这样的话然而她是真的想结婚了,结婚,然后有一个小宝宝,是他的,过年的时候带回家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有,孩子可以叫扬凡叔叔,如果贝贝还在就好了。

她的手还在他胸口无意识的画着,一个圈圈,两个圈圈,笑意止不住的从嘴角漾开来,那样急不可耐的从唇角溢出来,结婚。

程敬南却心痛如绞,更加用力的拥进她,他在心里发誓,一定会的。

第二天一大清早,林顺迷糊中醒来记起敬南今天的飞机,她忙爬起来,程敬南却伸手止住她说:“你起来干什么,时间还早。”

林顺打个哈欠说,咕隆着说:“不行,我要去送你。”在她的坚持下她就是这样一路打着哈欠睡意朦胧地去送他,坐在胡疏的车里,程敬南一路搂着林顺。林顺又睡着了,头枕在他的肩窝处软软热热的气息轻轻拂在他的颈间,一点点的微痒。仿佛又回到那个云贵高原,她也是这般信任他,靠在他怀里哪怕前面多么凶险,哪怕她再伤心她也能这般信任的在他怀里睡着。

已经是夏末秋初了,这天早晨很大的雾,车窗上都结着一层朦胧的白雾,因而一略而过的景色都显得那么模糊,看不真切,看不清前路也看不见后路,都不知道车子到底要开到哪里去。可胡疏的车开得慢开得稳,一路上只能听见车子平稳行驶的声音,还有林顺的呼吸。他的手被她压得麻了,然而他却小心翼翼一动不敢动,仿佛生怕将她弄醒,他现在只想一辈子这样抱着她,只盼着胡疏开得更慢些,再慢些。

第三十一章

到了机场程敬南还是把林顺叫醒来,林顺从他怀里坐起来,程敬南忽然觉得怀里一阵寒冷,这样的清晨确实有些微的寒意。

程敬南做事稳健有度,这一次如果不是在董事大会上他去了云南那么那份合约一定不会漏签,千算万算漏掉这一次,却让白敏嘉攥在手里,不过只要再给他点时间,白敏嘉那边应该不成问题,只要给他点时间来安排就好。

林顺伸个懒腰,睡眼惺忪的看着车窗外的大雾说:“怎么就到了”

胡疏早已提出行礼在远处。

程敬南弯腰对车里的林顺说:“你先回去吧,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林顺却坚持要下来,傻傻的笑着说:“不行,我要看着你进去,我要看着你的背影在我前面我才放心。”接下来是那么长一段分离呢,她连一分钟都不舍得离开他。

程敬南看她那憨憨的样子,睡都还没睡醒,他又把头伸进去轻柔的吻她,细细绵绵,林顺本也不舍的勾住他的脖子,好一阵缠绵,眼角才瞥见远处胡疏的身影,林顺羞涩的垂下头。

程敬南拗不过她,等到了快要进去才让林顺回去,林顺这才笑嘻嘻的说好,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偷偷亲一口然后站得远远的对他得意的笑说:“那我先回去拉”

程敬南微笑:“好,叫胡疏送你回去。”

林顺真的要走,刚转身,程敬南的手臂又将她抓住,林顺惊讶的转过头来:“敬南”程敬南手上用力,林顺被他拉回来,程敬南顺势抱紧她,铁臂一般箍得死紧。林顺笑嘻嘻的说:“嗳,你这是干嘛呀,不是才半个月就回来了吗”边说边把他推开,握着他的手又说:“呀,你的手太凉了,带够了衣服没有”

他没有回答留恋着她手上的温度说:“你的手真暖。”

林顺好像被程敬南这反常的依依不舍感染,心里不由也生出一股不舍之情来,送别的场景向来带着一股悲凉,她忍了忍笑说:“别闹了,快进去吧,别耽误了飞机。”

最后还是程敬南看着林顺钻进胡疏的车里绝尘而去,他隔着巨大的玻璃,定定的站着,身后已经有人恭敬的来报备:“程总,车已经准备好了,现在走吗”

程敬南挥挥手说:“等一下。”直到胡疏的车消失在茫茫雾气里,他才说:“走吧”

林顺设计的几款最新造型的婚纱照在全国婚纱影展上得了奖,影楼总部因此把她提升为n市的总设计师,她回到家里却心事重重。

坐在阳台上的藤条椅子上,思绪飘飞,不知不觉中天已经暗下来,背后是暮色四合,万家灯火,她却眉毛担忧的蹙起,手轻轻按着肚子。她在想一些事情。

今天婚纱秀上领奖之后,从前在杂志社那一班同事都吵着要庆祝,于是下去大家就去聚餐,席毕朱妹悄悄的把她拽住,两人去咖啡店坐了坐。

原来朱妹从前的那位终于回来了,高威,翻翻近来的报纸就知道,如今炙手可热的白血病专家,从美国回来参加一个医学研讨会,据花边杂志说为了初恋女友可能留在国内,林顺没想到的是,如今人人揣测的那位神秘女友竟然是朱妹。

朱妹徘徊的就是到底要不要去见那个人,这么多年过去,虽然她一直在等他,但是真的云开月明的时候反倒有种近乡情怯,仿佛一种不可置信的不真实感。那个人走了,竟以这样的姿态重新出现在她面前,昔日的伴侣如今高高在上身价百倍,朱妹怎么也鼓不起勇气去赴约。有时候女人可以很勇敢很傻,等起一个人来一年一年不知尽头,可是现在他回来了她却说:“是真的,不敢见他,我这个样子。”

林顺笑:“有什么不好见的。”如果是从前,她绝对是不敢说出这样的话,但是现在,她摸着肚子说:“去见一见吧。”终于借着这个机会,她把程敬南的事全部告诉朱妹,这下换朱妹张大嘴巴,惊讶万分。

“顺顺,你,就是为了他才”

林顺微笑,眼睛弯弯的有细碎的光芒在里面闪耀,经过那样一场生死相许,经过这么多事,她是这样笃定,也心存感激。朱妹这才恍然大悟说:“难怪我说程总那天怎么突然找我问你的下落,原来你们”顿了顿她又用勺子搅着面前的咖啡有点泄气的说:“但是我真的害怕。”说着又把头垂下来。

每一个女人都很勇敢,每一个女人也都是胆怯的,林顺想起当日在大理她不愿意跟程敬南回来,那时她也是胆怯的,但是她还是相信要勇敢,她鼓励朱妹:“只是见个面而已,退一万步讲,就算见个老朋友也是可以的。”

以前相亲失败朱妹老妈总是骂她心比天高,其实朱妹心不高,她只是执著那一个初恋而已。可是现在高威带着满身的光环从大洋彼岸飞回来,她又退缩了,高威约她在城中最高的旋转餐厅见面,她却不敢去赴会。

翻来覆去,想来想去,朱妹说:“不然这样吧,顺顺,晚上你陪我去,这样既能见着面,如果他身边现在有女朋友,那我也不显得太过寒碜。”

林顺没好气的笑:“你呀,到这个时候就这么畏畏缩缩了,等这么多年怎么就没见你怕过他身边会有另外的人”

林顺知道朱妹想见,却又不敢,不知道害怕什么,她极力鼓励她。

城中酒店最高的旋转餐厅,以前扬凡恐高,程敬南只喜欢在家里吃饭,林顺对这种地方也来得少还真不熟悉这里。听朱妹说,这大概是n市最大的旋转餐厅,她们由着年轻漂亮的服务员一路领进去。林顺环顾了一番还真是挺大的,装修很豪华,餐厅中间是开放式的厨房,座位干净整洁,最外围一轮摆着大盆的绿色植物,这样看起来又增添几分雅致舒适,据说大约一个小时绕一圈。

服务员将她们领进去,朱妹却走得越来越慢,林顺最先看见那个清俊男人站起来,视线越过她落在她身后的朱妹身上。朱妹垂着头,脚步踢踢踏踏,装腔作势,她又何尝没有看见他,只是曾经那么不顾沧海,却仍旧失去,到现在的年纪已经是本能修炼出一种退避三舍,再也没有当日的勇气。十八岁,十九岁,二十岁,着迷,心伤,等待,如今已经二十七岁,那么多的年岁隔在中间。

可对面那人却依旧坚定的看着她,不管她抬头与否,目光虽稍嫌复杂,却也很淡然安静的站在那里等。

林顺已悄悄打量过一番,这个人的气质却跟朱妹大大咧咧的性情一点不符,甚至有一种老成自持,真正正正的胸有成竹。长得也十分清俊,五官分明,明眸傲气,嘴角微微下沉,这样的男子,这样的注视,难怪朱妹如此心慌意乱。林顺微笑停下脚步碰了碰朱妹,示意她,这时候朱妹若是想再装没看见可就不能够了。

朱妹就这样隔着一段距离,眼睛直直掉入那复杂的眼眸中,两人都是定定的,竟然再也不能移动。一刹那,脑海里千帆升起,十八岁的时候的别扭,十九岁的初吻,二十岁的别离,那么多短片象是电影一样,一帧一帧放过去。两个人都象傻了一样,林顺静静的欣赏两个泥塑一样的人,笑得十分满意。

接下来就是看好戏了,她不自在的坐在两人身边,虽然尽力欣赏这窗外的夜景,可气氛真够别扭的。真是一物降一物,朱妹这样的人居然也会如此安静,见了这个高威仿佛老鼠见了猫,连话都不多,低着头,明明刚才两两相望已经达到了物我皆忘的境地,反应过来两人就成冰点了,都不说话。

很可惜,天好像要下雨,灰蒙蒙的,沉沉欲落,坐在这么高的地方看下去只觉得压人。林顺找个借口去洗手间,本来是想偷偷溜出来的,但是她却真的转身进了洗手间。

在洗手间给程敬南打电话,响了没多久程敬南便接起来:“敬南”

“有事吗”

林顺娇嗔:“没事就不能找你吗,我想你了。”

“嗯,我过几天就回来了,你吃过饭没有”

“敬南,你现在在旧金山吗”

“嗯,明天去帮你带你说的那家咖啡馆的咖啡豆,明天参加一个商业年会,还要给你买什么回去”

“不用,我只是想看你和你同学的合照。”

“我不喜欢照相的。”

林顺却在这时候突然问:“敬南,你那边现在几点了”

程敬南略微迟疑了一下,才说:“嗯,5点。”

林顺的心直直下降,还是拿着电话说:“这么早就起来办公记得休息啊,我现在有点事要出去一下,你先忙吧,我挂了。”她连手机都差点拿不稳。

站在洗手间门口叫住一个侍者,问她这里还有没有其他的出口,于是她急匆匆的从员工通道下去。到马路边,才敢抬起头来仰望,适才她还在那万家灯火的顶端,此刻她已经是在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她给朱妹打电话说身体不适,先回去了。

第三十二章

朱妹却拿着手机压低声音神秘的说:“顺顺,我刚刚好像看见程敬南和一个女人”朱妹记性不大好,程敬南当时找林顺找得发疯那件事她等林顺回来自己竟然忘记问下文,其实白敏嘉她也是惯常在她们杂志上见到的,但是居然一下子没记起来。

林顺说:“你看花眼了吧。”

朱妹却跳起来说:“顺顺,我不骗你,真的就在我们桌不远,我看见他了,要不要我去帮你叫下他”

林顺被吓得忙说:“不用了,不用了,你先吃饭吧,我等会打电话给他。”朱妹还不放弃,刚要说手里的手机便被高威抢走,他夺走她的手机放在桌上,面无表情的说:“先吃饭。”朱妹恨恨的低下头,切牛排。

林顺坐在出租车上却是心乱如麻,她不知道敬南为什么要骗她,明明没有去美国却让她亲眼看他去机场,明明就在n市内打电话时还要说谎。她的手紧紧的攥着,攥出一手冷汗,沉沉的天,压抑得人透不过气来,这时终于下起雨来,秋雨老大一颗,一滴一滴打在车窗上印上一个小因子,又飞快四散开来,支离破碎。

林顺回到家上网查了查,斯坦福的官方网上,确实有同学会的公告,还有人贴了聚会的图片,高大的棕榈树宽阔的道路。旧金山,敬南跟她说过多次这个城市,这里的梧桐树,这里的气候,这里冬天的寒冷。

她坐在阳台上的藤椅上,静静的想那些事她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想也许敬南真的是有事,她需要冷静一点,敬南从前怎样待她,历历在目,有什么事不能过去呢。但是饶是她极力自持,终归心里被一种悲凉统治,不祥的预感如影随形,她摆脱不了。林顺打了电话给胡疏,胡疏照例是程敬南出门前的那一套,客气有礼,服务周到,可并没有给她想要的答案,她也没有揭穿,静静的挂了电话。电话刚挂,她手机又响起来,是妈妈。

她“喂”了一声,带着颤音,原来她并没有想像中的坚强,突然听见这来自最亲人的声音,不由自主露出软弱,不过顺妈没有注意到她的反常,那边都是妈妈在说,从头到尾林顺就应了一句电话便被匆匆挂断,她全身瘫在藤椅上,整个灵魂仿佛摊成一盘散沙。

爷爷肺癌,晚期,确诊。每一个字都啃噬着她的灵魂。

她再给胡疏打电话,胡疏依旧滴水不漏,让她找不到任何破绽漏洞,心中凄楚,更多的是疑云大起,不过她却不动声色。胡疏应付半天听她不出声才察觉不对劲,支吾着问:“林小姐,您还有什么吩咐,程总交代过,您若是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

第三十三章

林顺沉吟了几分,口吻冷静:“胡哥,你是不是有什么事不好和我说,没关系,你可以告诉我,我和敬南有什么事你都可以跟我说。”

胡疏转着弯应付却不料她突然来一句这样的话,他不知道怎样回答,不由愣住了,但是只要这一刹那已经够了,林顺的心再也没有比这一刻更苦。她想不明白两个这样亲密的人有什么是不能摊开来说的,就算是她不懂不明白,何必要欺骗;两个在同一个城市的人有什么理由,有什么理由见不了面必须用欺骗来躲避对方,她从来就不限制过问他的事,从来都没有。

不过她也学精了,她一直沉默着,这一招很能威慑人,饶是胡疏再老练不由也产生一种心虚,渐渐的再也沉不住气:“林小姐,林小姐您怎么不说话,您是不是有什么事”

她轻轻笑道:“胡哥,你别忙着敷衍我替他粉饰太平了,敬南的事我都知道了,昨天我还见过他。我现在打电话来,也不是让你带我去见他,只是有几句话请你帮我转告他。你告诉他就算他不能再和我在一起了,可以明明白白来告诉我,大家都是成年人,什么事不好说的。还有,我家里有点事要回去了,这里的钥匙是我送给你还是你现在过来来拿。”林顺这一番话原本是掺了假,她隐约知道一点,只把这话来试探胡疏,没想到胡疏听她说昨天见过程敬南,话说得这么直白还说要回家,他慌了神,以为她是真的全部知晓了。胡疏自是知道林顺在程敬南心中的地位,他忙解释道:“林小姐,不是你想的那样,程总和白董在一起只是权宜之计,你”

这急急忙忙一番解释,林顺的心终于落进尘埃里,再也找不到。胡疏后面再说的什么解释和宽慰的话,她也听不进去,只觉得头嗡嗡的响,耳朵里也耳鸣得厉害,一口气喘不上来,堵在胸口,堵得脸色发白,大声咳嗽起来。她想过很多,哪怕最最不堪的也想不到是这样一个原来,她坐在那里,想要站起来,却脸色惨白,摇摇欲坠。阳台上一阵风吹过,明明这是夏末天气,她却猛地一个颤抖,浑身一阵寒过一阵,饶是下死劲抓住藤椅的扶手身子还是不住的颤栗着。什么是心痛如绞,什么是心如死灰,什么是天堂地狱,什么是水生火热,她总算领教到了。

脑海里只有一个名字在回响:程敬南

林顺自小体弱多病,现下怀了身孕,又加之这样一番打击,早就承受不了,好容易挣扎着从藤椅里站起来,却眼冒金星,天旋地转。孱弱的手握不牢手机,崩咚一声掉在地板上,暗了屏幕。手机砸在地板上的声音传到胡疏那头是震耳欲聋。胡疏忙再拨过去只闻得一阵阵的忙音,听得他惊心动魄,再打也不通,他急忙又打给程敬南,接电话的却是白敏嘉。

“胡疏,你有什么事”

“白董,程总,程总在吗”

“敬南在洗澡,你有什么事告诉我,我转告他。”

胡疏想起程敬南曾秘密嘱咐过他,林顺的事不要泄露一星半点给白敏嘉,他话锋一转:“一个合约想要他批准,嗯,也不是什么大事,我明天再打过来好了,白董,那我先挂了。”

白敏嘉“嗯”一声放下手机。

胡疏心急如焚,不能打电话报告给程敬南,林顺那头他又联系不上,真真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他和林顺接触不多,但是到底也能从程敬南日常谈吐中得知一二,她的出身,性格,林顺最后挂电话的那声巨响更是让他心惊,当下也顾不得其余,匆匆忙忙取了车钥匙到谢萌办公室里交代几句就下楼来。

林顺头昏眼花,靠在玻璃门上好一阵才缓过来。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玻璃门后面就是她曾经布置过的家,那么温馨的地方竟会这样黑黢黢得令人害怕,房间里象是一个黑洞,铺天盖地在她眼睛里无限放大,放大,仿佛迫不及待要吞没她。所有的噩梦都没有这一刻的恐惧来得凶猛,来得清晰,她的喉头猛然涌上一股腥甜,支持不住她又去扶墙,腕上的镯子碰上了冰冷的玻璃,清脆一声响,她的视线才被这镯子吸引过去。即算是这样黑暗的境地,镯子仍然散发幽幽的紫罗兰的光芒,她以前光顾着欣赏她的漂亮,却怎么也想不到原来那样妖冶的漂亮会有一天这么骇人,那种幽灵一般的闪亮像是一只躲藏起来的阴鬼,邪恶的眼睛在笑。她发了狠用手去掳,却怎样也掳不下来,这个镯子自她主动从他那里带上的那天就掳不下来,手腕被她执拗的狠劲勒得发红,生疼生疼,那镯子上的寒意却冰凉刺骨。这是她主动带上的镯子,取不下来能怪谁。

这时门口想起铃声,叮咚叮咚,以往的这个时候林顺总是在家期待程敬南回来,悦耳的门铃一响,她就飞奔向门口去为他开门,这个时候林顺却觉得如此的滑稽可笑。胡疏按不开门,小区的保安明明说看见她在阳台坐了一下午的,他开始不安,用力的拍打门大声叫:“林小姐,林小姐,请开开门。”

叫了许久,林顺只呆愣愣的靠着阳台的玻璃门,仿佛在看一场表演,好像意识都跑到遥远的地方去了,她竟想不到去开门。

胡疏动静太大,保安被他的声音吸引上来,害怕引来其他住户的不满刚要责备,胡疏一把抓住保安,急得冷汗都出来了,说:“快帮我开开门,林小姐在里面呆了一天,我怕她出事。”

高档小区的保安很是负责,联想起林顺回家来时那失魂落魄的样子,苍白的脸色,他不禁也暗自担心,马上很配合的去取了钥匙来。

胡疏打开门,按亮灯,林顺站在阳台处,不适应这乍然的光亮,本能的抬手去挡。胡疏忙走过来关切的问:“林小姐,你怎么了,还好吗,发生什么事了”

林顺看着眼前的胡疏,清清楚楚的面容,清清楚楚的声音,一脸的焦躁,这是胡疏,真真实实,还有什么不是真的呢

她竟然微笑起来:“胡疏,你怕什么你怕我真的走了现在,你肯带我去见他了么”

“林小姐”胡疏真是左右为难,瞧她神色又甚为担心,先安慰道“林小姐,您别生气”

林顺这时候反倒有一阵别样的冷静,声音平静如水,也冰凉如水:“胡疏,你不用害怕,你现在带我去见他,我要见他。”

胡疏嗫嚅着,搓着手,捉襟见肘:“林小姐,程总,程总”

到现在,到这个地步胡疏尚且想要找借口,她厉声道:“我想不出来两个人在同一个城市有什么天大的事见不了面,你带我去,他要做什么我等他就是,胡疏,事到如今什么话都不用说了,我只要见他一面,我林顺没脸没皮跟他一场,他如今,他如今”说到这里眼中盈盈的泪珠再也支撑不住,絮絮的落下来,这样一种弱态,胡疏看了都不忍。

林顺怎么能不难过,这个男人,她付出了一切,她怀了他的孩子,然而他却是这样来骗她。明明是他千里迢迢赶到云南把她接回来,明明是他坚持在一起,明明是他,那样多的过往在眼前一幕一幕放过去。经过那么多的事,经过那样多的人,那样多的爱,那么多的从前,这还不够吗前程往事历历涌上心头,共同经过的事,甜蜜惊险,现在却统统变成了一把又一把尖利的刀,猝不及防的刺进她的心里,一种撕心蚀骨的痛,深入骨髓,浸润到血管里,筋骨中,尸骨无存。

心痛到麻木,她捂着胸口喘着气,对胡疏说:“我要见他”到这步田地,她连说话的力气都是微弱的,她哪里还有力气,唯剩头上大颗大颗的冷汗。

第三十四章

胡疏不敢再多说,忙给程敬南打电话,这一次他接了。胡疏本以为程敬南定是要责难于他的,看这情形一切竟是他透露出来的,程敬南并没有见过她,可程敬南没多说,只嘱咐他把林顺带到中庭办公室,他马上来,也没说要林顺接电话就挂了,胡疏放松一口气。

胡疏挂了电话,林顺率先走出去,直到上了胡疏的车她都没有再说一个字。胡疏担心她走不了几步就会倒下去,她的脸白得透明,可这倔强的女子一步一步走得虽然艰难可也坚定,看得他心中甚是不忍。他也不再多言,车开得很快。

这几日n市的天气甚为反常,前几天是大雾不散,这几天又转成阴天,乌云密布的天空黑得骇人,黑沉沉的象是要压下来,一种山雨欲来的压抑却又不下雨,只在昨天晚上下了一阵,可时间也不长。今天更是不同寻常,一种妖异的阴沉晦暗,仿佛天空在预谋着天下大乱。

林顺面无表情瞟一眼窗外,天空是这样沉闷,闷得她透不过气来,仿佛是要吞没她。她坐在车里心思百转千回,她是这样爱他,经过那么多事,她当然也相信他是爱她的,可是又为什么要这样做她只有紧紧咬着唇,嘴唇仿佛要被咬出血印子来,可是她混若不觉,唯有这种痛楚才能提醒她现在不哭出来,她不能哭。

下得车,胡疏还是不敢多说只把她请进电梯,站在她身后。林顺年纪不大,在胡疏眼里可算是个小女孩了,可这一刻他竟对她产生了一种惧意,仿佛凛然不可侵犯。

这时候整栋大楼里都没有人,林顺走进程敬南的办公室,轻轻吩咐胡疏出去,胡疏也不敢久留,到大门口去侯着。

林顺抚摸着红木办公桌的边缘,这里是如此的熟悉又陌生,她想起有一天她忘记拿笔记本懊恼的走上来,她站在门口的巴西木后看见,里面窗帘没有拉,阳光透过落地窗户照进来,金色的光线度在他身上,睫毛在阳光下被染上一层金色的光芒,纤毫毕现。他陷坐在皮椅里,紧锁的眉头,飞薄的嘴唇紧紧抿着,下颌的线条刚毅,一只手扶着头,另外一只手温柔的抚摸着笔记本上ib凹凸的商标字样。平日里他总是一副冷静睿智的样子,这一刻他的脸上竟有稍许迷茫,这样的他看得林顺心直发软。

剔透的眼泪终于无声无息的滴落在办公桌上,回头看那株巴西木依旧摆在门口,茂盛着郁郁葱葱。可是却已经物是人非。

这一路她坐在胡疏车里,死死的抠着手心,死死的咬着唇,那样倔强,一开始她真是恨得连杀了他的心都有了,他这样负她然而还要这样骗她瞒她,他居然可是看见这张办公桌,想起这些事她的心又酸楚的松动起来,这是她那样爱过的人,这是她孩子的父亲。跟他在一起,经历那么多的事,怎么可能随便忘记,跟他在一起,她只要一想到自己是他的,连自己都想对自己好,生怕他会担心。只是,那么多的事,爱与恨却都这样鲜明深刻,每一件事,每一句话,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