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游玩(8)(1/1)

“放心好了,我不知道多神。”于是,我们三人继续上山。金毛狮子跑起来确实威风八面,而火鹤只能在一旁飞行,它的两条腿细细的,那能跟上速度。沾衣此刻便在火鹤背上盘膝而坐,她的背上依然背着小竹篓,手中打着遮阳伞。我则和暗夜修罗一路谈笑,偶尔还拿随手编的青草鞭捉弄山里的小动物。这时,云白天蓝,山花烂漫,好一派风和日丽的好景象!

“快了,快了。心儿姑娘、修公子,再过了那座木桥就是我家了。你们看,那围栏里的几个小花园都是我姐姐打理的,这些就是用来制作胭脂水粉、香料冰露的原料。另外一块看起来黑溜溜的土地上是一些很有用的药草,都是我陪姐姐去山里挖回来才种的。”沾衣笑着介绍道。“哦。这花园也不小,看来你姐姐也很辛苦。”“是啊,姐姐很努力的,白天要打理花园、要制作商品、要洗衣做饭,晚上还要研究配方,研究回家的路线。唉,做人太辛苦了!幸好,我只是一只小花妖!”沾衣叹道。

“各有各有的辛苦吧!沾衣,哪个穿米色裙子的姑娘是不是杨柳?”“对啊。她正在采集花瓣呢,一会儿用火架烤炙,再将花瓣磨成细粉备用。”“哦,金毛狮子,加快速度。”“火鹤,你也飞快点。”“姐姐,姐姐,我回来了。”“姐姐,我还带了两位客人回来哦。”沾衣开始大声呼喊。“沾衣,你怎么会在上面?这是你的坐骑?”杨柳许是听见了动静,才抬起头来。她满脸惊讶!

不多时,我、暗夜修罗、沾衣已经站在了小花园中,而金毛狮子和火鹤很有灵的躲在围栏旁边的大榕树下歇息。“姐姐,我今天卖了很多荷香露哦。你看……”沾衣蹦蹦跳跳的拿了钱袋递到杨柳手上。我则挽着暗夜修罗的手臂,一时间不想打扰这姐妹两个的喜悦。“沾衣,你真厉害。先把钱袋放进去吧。”杨柳微笑道。“嗯,好的。”沾衣其实就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大孩子。

“公子、小姐,奴家有礼了。”杨柳对着我们福身行礼道。“快别这样,杨柳,你这么客气做什么?我叫做无心,他……你称呼修公子就可以了。这是你的小花园吗?真美!”我立即抢上几步,扶住了她。“是的。两位不嫌我家中陋的话,就请进屋说话吧。”“好呀。咦,这些粉末是不是用来做胭脂的?我还没有见过制作过程呢。”“无心小姐,这些是姜花粉,是敷脸用的。做胭脂,需要用另外的原料。”杨柳微笑道。

“哦,是这样的啊。你叫我名字就好了,小姐、姑娘的,听着别扭。我也喊你名字。对了,我听沾衣说,你做的胭脂水粉非常好用,所以特意来买哦。”“是啊,是啊。姐姐,心儿姑娘说用火鹤来当报酬,不过,需要你做十几盒胭脂水粉。”沾衣从内堂出来,还拿了一壶热茶和四个白色瓷瓶放在木盘里。我们四人分主客位坐下,一边品茶,一边聊天。这壶是清香扑鼻的花茶,好东西。“十几盒胭脂水粉本不算什么?这火鹤可是难得一见的坐骑。无心小姐,这杨柳可不敢接受。”“放肆!”暗夜修罗面色一冷,坏了,我怎么疏忽了,这魔皇面前可没有人敢拒绝什么的。

“修,你不要吓着杨柳小美人嘛!要不,你先出去赏赏花或是看看风景……”我撒娇道。“心儿?”“去嘛去嘛,我有话要跟杨柳说。沾衣,你陪他去,最好弄壶酒。呵呵。”“哦。修公子,家里有姐姐酿的青果酒,很好喝。”沾衣立即施法回屋拿酒,暗夜修罗却已走了出去。“修公子,等等我。”沾衣风风火火的抱着酒坛追了出去。“杨柳,你不用怕!修只是脾气大些,心很好的。”“是。是我说错了话吗?”“不是!这人自大惯了,不接受拒绝。哎呀,你别放在心上。花茶真香,是你做的吧!”

“嗯。难得无心小姐你喜欢……”“说了别这么叫我嘛。我跟你一样,都是人类。”我笑道。“真的?那修公子……”“他不是,所以脾气大。别担心,修不会害人的。”呵呵,他堂堂魔界的主子,哪能去祸害一个小小凡女,岂不是大**份!“你比我幸运多了!”杨柳看了我一眼,叹道。“干嘛这么说。小沾衣很可爱的。”我说。

“呵呵!沾衣是个好妹妹,她什么事都以我为先。不过,我既然是人,就该回到人间去生活。沾衣她……”“能不能请修公子收留沾衣?我担心她在人间生活就像我在魔界天妖城中一样,是异类,不被大家接受,会受很多莫名其妙的苦难。”杨柳大约十七八岁,虽然不是什么倾城国色,却也秀色可餐。也许是因为她长年与花香为伍,所以显得特别秀雅柔婉。

“杨柳,你一定要回到人间去吗?其实,这些妖魔鬼怪虽然是我行我素惯了,虽有爱捉弄或是欺负人族的,但也有不少好的啊!更何况,他们大多心单纯,只会报恩或是报仇。人,却复杂多了。”我叹道。“你说的没错!我虽然被掳掠而来,但这十几年的生活也算平平安安。所以,我并不恨!可是,我有娘,有个小妹妹……人间有我的牵挂,我一定要回去的。就算回去以后,有再多的苦难等着,我也不会退缩半步。只是沾衣她……我何尝不喜欢她?何尝不把她当亲妹妹看待?要留下她,我万分不舍。可是,她这么单纯,这么天真,万一跟我回了人间被什么捉妖道士发现,那会死的很惨!我怕到时候救不了她!”杨柳握紧我的手,那眼里全是热泪。

我突然有种被托孤的味道!人间有句俗话:父母之爱子,必为之计深远!这姐姐爱护妹妹也是一样的道理,生离虽然痛彻心扉却也有着再见之日,而死别?以这小妖沾衣的修为能力,她要是真落到了捉妖道士手里,可能真的再无生还的机会了!人,狠起来绝对比妖魔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