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疯妇人篇(四)(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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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是书香门第,是世家大族。

但是这家开始没落起来,就是因为这家这代的当家人――林嗣宗。

林嗣宗是个疯子。

人到中年,竟然发起疯来。

中年丧妻,他当场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毅然辞去圣恩正隆的官职,带着尚且年幼的唯一女儿,去周游天下。

族里一片反声。

连圣上也爱惜才臣,不许他请辞。

林嗣宗没法。只是从此不关心朝政斗争了,自请调到工部,一心为各地的救灾和水利出谋划策,赈济百姓。

还不许族人再侵占良田,不许再加收百姓地租。因此惹来族中一片骂声。

如果不是因为林嗣宗是林家这一代做官做的最高的,恐怕他的嫡系地位,都要不保。

林嗣宗却不管这些。

他的大儿子是个典型的儒生,正在老家科考。

平日很是看不上父亲不顾世家高贵,和下等人打成一片的德行。

因此林嗣宗只要一有空,就不理会大儿整日的劝诫。只带着自己唯一的女儿,到处游玩。空闲时间,都扑在了教女上。

由此可知,林家的长女,是有多受宠。

林家的长女叫做林绮年。

这天,夏日知了叽叽喳喳,荷塘里的淡粉的荷懒洋洋摇曳在金色的阳光里。

荷塘边却有凉亭,风穿过荷塘,带着荷香与水汽吹过来。

夏日最痛快的阴凉。

一群衣着不菲的读书人正在凉亭里讨论最近黎州的起义。

他们大声地、愤慨地声讨那些乡下人,抢那个贪官也就罢了,竟然还抢劫了无辜的士绅。

凉亭另一边还铺着凉席,躺着一个身材瘦削高挑,穿着道袍的人。

这个人理也不理读书人们的讨论,只是拿一卷大大的荷叶盖着脸,躺在凉席上打盹。

几个读书人瞥了眼,认定这是一个粗鲁的野道士。

正经的方士,可不会就这样躺在地上。

他们也不与理会,自顾自讨论自己的。

书生谈天下,常常是争得脸红脖子粗。

渐渐争论声大了。

那个穿着道袍躺在凉席上的人,终于不耐烦地掀开脸上的荷叶,坐起来就是一顿冷嘲:“士绅无辜?我想来,恐怕他们才是逼得农民造反的罪魁祸首。”

能读书到京城来的,家里都不穷。大都是士绅出生。

他们顿时横眉竖目,正想反驳,一看来人,却呆了一呆。

那是一张雪白的面孔,细眉入鬓,眼珠的颜色很淡,却很澄澈,鲜润的唇讽刺地弯起。

荷叶顶在乌发上,衬着这张文弱却美丽的面孔,又有十分鲜活。

“一群蠢物。”这个主人脑袋上顶着有些滑稽的荷叶,神色却很傲慢。

扫了他们一眼后,穿着道袍的这美容颜的人,颇为自得地昂起头,整了整挡太阳的荷叶,冷冷笑了一声,卷起凉席,大踏步走了。

走出凉亭前,那顶滑稽荷叶又转过来,荷叶下的脸瞥了一眼其中最为唾沫横飞的一个:“对了,前面你讨论诗词时,说到的那首自创的诗词,我记得是梁朝一个女诗人做的――”

留下身后一片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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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的别院里,林嗣宗正在整理过去一月带着女儿下黎乡的时候,记录出来的百姓的请求。

忽然,阳光一闪。

他眯眼看去,才发现是荷叶上的水珠折射的光。

一顶荷叶移动着靠近了他。

林嗣宗仔细一看,顿时失笑:“绮年,顽皮。”

林绮年摘下荷叶,放到手里扇了扇,笑了:“今天在亭子里躲凉,却见了一群蠢物。我可不想他们的唾沫喷到脸上,又不舍得那凉风,就……”

她举起荷叶晃了晃。

林嗣宗摇头:“傲慢。”

林绮年哼了一声,轻慢地说:“既然无才,还自诩高贵。听说其中有一个,是甚么江南才子。前些日子还说才女是败坏风俗呢,污蔑自己的发妻。”

林嗣宗笑了――这个小女儿。

她对着贵族世家中人,总是傲慢自许。

又格外看不上天下男儿,觉得蠢物居多。

偏偏又有一股侠气。旁人若是行了不义的事,她是绝容不下的。冷嘲热讽,还都是轻的。

只怕――

林嗣宗整理完宗卷,叫她:“前段日子传来捷报,你大兄中了进士,今日就要归家了。你去理一理东西,随我家去。”

林绮年懒洋洋地随手撩起道袍下摆,摇着散热:“家里嚼舌头的多。”

看她姿态不雅,潇洒得样子,林嗣宗故意虎起脸:“哪个女儿会撩起衣服下摆扇风?莫怪人家胡传。”

林绮年哼哼笑道:“天这样热,谁还管它甚么女儿风度。罢了罢了,我就去看看中了进士的人是个什么威风?”

林嗣宗摇着头嘱咐:“你休傲慢。你与你大兄从小少见面,这次又是数年初见,当记得亲近迎之。”

林绮年笑道:“理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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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寿永刚到了家门前不远的地方,那里正有一个荷塘,荷塘边有一片竹林,竹林里是一条石子路。

他刚下了软轿,被这热度逼得额头出汗,刚想叫婢子替他抹汗,忽然遥遥一阵带着荷香的风拂过,隐约的鼓瑟声传来,有人在唱:

“哟哟鹿鸣,食野之萍――”

林寿永走了几步,他一向喜欢这些风雅的东西。

是哪个名士在此作乐?

他跨入竹林,竹林疏影,阳光斑驳地落在石子路上。明明暗暗。

风穿过竹林,竹叶簌簌声。

瑟声越清。

一个穿着道袍,戴着斗笠的瘦削身影在竹林的石子路中央,盘着腿,坐在地上,雪白的手正在鼓瑟。

林寿永拱手道:“在下林延年,不知阁下――”

铿锵鼓瑟罢,这人站起身来。

风鼓起来人的袍袖,这人抬了抬斗笠,露出一张文弱却鲜润美丽的面容:“林家儿郎今归家,鼓瑟迎之。”

林寿永又是欣赏此人风度,又是疑虑,拜谢道:“多谢阁下。不知阁下是――”

这人哈哈笑了两声,笑出一口白牙,朗声道:“妹林绮年,今日在此,替父迎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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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寿永回到府内,气得在房里大骂一通:“不成体统!”

甚么名士风度,原是个荒唐女!

想起自己先前片刻的欣赏,他不由有一种被骗的深深恼怒感。

当听到林绮年三个字,当时林寿永愣了半晌,才瞬间木成了个呆头鹅。

本来听说老父带着嫡妹游玩回来了,他虽然不屑,仍旧打算回府时慈孝以待。不料这个妹妹已经被荒唐的父亲也带得荒唐了!

林嗣宗在书房,正搁笔,皱眉说:“你如何招惹你大兄了?他气得直说你羞辱他。”

林绮年楞了一下:“羞辱?我以旧时鼓瑟之礼,真心迎之。听说大兄平生最好风雅之事,这怎么是羞辱?”

林嗣宗苦笑:“你大兄是讲风雅的,也喜欢拜访名士。但是他从不同女人讲风雅。”

时下所谓名士也大多如此,他们讲风雅,讲风流,讲潇洒,可不是同女子讲的。

如果女子做起名士派头,所谓的“风雅中人”,他们就又要恼羞成怒,搬出礼教来了。

林绮年听明白了,顿时蹙起入鬓细眉,不快道:“既然是我血脉至亲,便当有不俗的脾性。却不料,原来又是......”又是须眉中的蠢物。

只是她虽然傲慢,却从不轻易讥讽亲人。何况是相处不久的亲人。

因此林绮年只把最后半句话咽下,拂袖道:“儿告退了。”

徒留林嗣宗在身后叹气。

林寿永在房里深觉被羞辱的同时,林绮年却带着几分不快出了书房。

她打算出去荷塘吹吹清风散火,正转过一个走廊,忽然闻见了一股平日里最不喜欢的脂粉香油味。

她抬头看去,看见府里的侧门,鱼贯而入一串衣着艳丽清雅各异的少年美女子。大都年龄与她相仿。

一个个脸上戴着帷帽,大夏天衣服还一层叠一层,走路一步三晃,好像要摔倒。

“这些——是?”林绮年蹙着眉打量。

据她所知,府里已经不进婢女许多年。他们父女经常在外,也都不是喜欢人伺候的,享受什么前呼后拥生活的。

领着那些女子进来的,是一个府里的老婆子。

老婆子听到有人喊她,一看是大娘子正走过来,忙应了一声,又催促身后的女子快些走。

林绮年走过来的时候,其中一个绿襦裙的女子狠狠绊了一跤,一声惊叫,正要跌倒。

“小心!”林绮年扶住她,眼一瞄,瞄到女子一双小脚,菱角大小的绣鞋。

裹脚的风气还没有蔓延到京城,岭南等南方一带近年倒是越盛。

林绮年冷冷问:“她们是什么人?”

老婆子知道这位娘子是最痛恨这些的,因此垂头诺诺道:“是.....是大郎君的婢妾。”

林寿永这次从岭南老家回到京城府内,是还带着自己的一干姬妾的。

岭南之地,女子众多,又水灵。林寿永读书时买了不少婢妾。

“哈!”林绮年冷笑一声。

老婆子听人说起过这位大娘子的傲慢与刻薄,胆战心惊,就怕她嘴里要说什么。

却不料林绮年只是扶着那个跌倒的女子坐到一旁,冷冷说:“你们慢慢走。这样的脚,走快是要命。”

她虽然痛恶陋习,却不至于泻火给受害者。

只是越发不痛快起来,只得甩袖出了府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