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民的名义(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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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州地势偏南,但偶尔还是会来一场不大不小的风雪。

漫天飞舞着白色的雪絮,北风呼啸而过,玻璃窗户发出刺棱刺棱的响声,屋檐上挂着一根一根晶莹剔透的冰棱,远远看去就像一排水晶珠帘。

清如单手撑着下巴,双眼楞楞地看着不远处房檐上倒挂的一排冰棱,脑子里乱糟糟的,不知在想些什么。

皮革厂的生意自入冬以来一直不景气,以高小琴和高小凤为首的一批学徒工被光荣地炒了鱿鱼。

高小琴的性格好,能放得开,嘴巴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没消沉几天就找了一份酒店接待员的工作,工资虽然每个月有一百多块,但是工作超级累,工作时间还特别长,几乎每天都在是个小时以上。

短短一个月,高小琴就掉了十斤肉,本来就不胖的人,愈发显得弱不禁风。

至于高小凤就更不要提了,虽然长得漂亮,性子温婉,但是不善于和人打交道,兜兜转转,她倒是找了一份饭店洗餐盘的工作。

再加上清如干临时工,三个人工资加在一起有三百块钱,去掉房租和一些杂七杂八的生活费,每个月结余五六十块钱,这还是她们每个月省吃俭用的结果,要是多吃两顿荤的,手里连一毛也余不下来。

当初的雄心壮志被现实打击得一蹶不振,高小琴开始精打细算,不乱花一分钱。

“早知道会这样,我们就不应该出来。”高小凤啃了一口手里的烤芋头,嘟囔了一声。

闻言清如朝她看了一眼,刚刚成年的小丫头,秀气的脸蛋上,被冻得红彤彤的,因为袄子里没什么棉花,此时瑟缩着蹲在煤炉边上,有一口每一口的吃着手里的芋头。

原本纤细白嫩的小手,此时肿的跟火腿肠似的,零星点缀着一些化脓的冻疮,两人虽然都是做着刷碗的工作,但是她因为有内力护体,一双手依旧白白嫩嫩,反观高小凤那肿的不正常的爪子,着实让人心疼。

清如起身从自己的枕头底下,抽出一张五块钱的票子,披上衣服准备出去。

“你拿那么多钱干啥?“高小琴看她拿一下子就拿五块钱,紧张地问道。

清如低头把鞋带系好,才抬头和她说话,“我要买一份报纸,还要买纸笔和邮票。”

“小月,咱们现在已经没几个钱了,不能乱花。”高小琴对于清如一直都是有求必应,要不是现在经济实在太紧张,她根本不会开这个口。

“我想写一些东西,赚一点稿费。“清如解释道。

高小琴听了这个,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清如会说出这样的理由,片刻,不确定地问道,“你能行吗?”

一旁的高小凤听见此话,也是一脸不解地看向清如,“小月,你怎么有这个念头?”

清如对于她们的不解和不相信,并没有开口解释,毕竟原主的作文在那里摆着,文笔不说很差,但是也算不上好。

不相信她能写东西赚钱这很正常,要是她们表现的非常信任,那才有问题。

清如走到她跟前,柔声开口,,“姐,你还记得你们班的大才子冯容吗?他不就写了一篇散文被报社看中了,然后拿了几十块钱的稿费。”

“好像是有这么一个人。“经高小凤这么一提醒,高小琴也想起了那个出口成章的少年,当时这件事,在学校轰动了好一阵子,她好像也跟风写了几首酸诗,现在想来,通篇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中二的让人不敢直视。

“要不,就让小妹试试,兴许成功了呢,不论赚多赚少,总不会比现在还差了。“高小凤也想起了那个人,兴致勃勃地劝了一句。

高小琴看着眼巴巴地望着她的两双眼睛,无奈地妥协。

清如得了高小琴的允许,套上袄子,脚步轻快地走出了家门。

“老板,这里有没有小说故事类的杂志。“清如推门问道。

“有。“中年大叔点点头 ,给清如指了一个地方,”都在那个架子上。“

清如拿起一本,名字一看就是女性杂志,随便翻了几页,都是一些琼瑶式的言情小说,比起后世虐恋情深的穿越重生,这些根本算不上什么 。

她看书很快,不一会儿功夫,十几本杂志就被她翻完了,每一本杂志都有它自己的风格,如果想往这个杂志社投稿,就必须了解它的特点,然后对照自己的文风,找准定位,这样投稿的时候,成功率会比较高。

翻完最后一本杂志,清如拿起一本名叫《秦风》的杂志在柜台付了账,因为书店里不卖纸笔和信封邮票,她又跑了一家报停,才把东西买齐。

这个世界总的来说,跟她第一世的世界差不多,文学发展几乎持平。她第一世的时候虽然是一个混吃等死的独生女,但也不是全花父母的钱,她在杂志社开了两个专栏,一个是旅行专栏一个是美食美食,临死前,已经出版了两部卖的不错的书。

所以这一世,她也算是重操旧业了。

至于写什么类型的小说

文学性太强的暂时肯定不能写,一来时代背景代入太多,二来就是以她现在这个年龄,即使写出来了,也可能引起各方的质疑,弄不好自己挖的坑还得自己跳!得不偿失了!。

排除这些,那么只剩下娱乐文可写了,消遣性质的通俗小说,范围广可选择性比较多,就算有些不合理的地方,也不会引起质疑。

不过清如没想过写女生小说,因为女主小言通常只有女生会看,但是男生的许多文,则是男女都会看,受众相对更加广泛。

现在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男生小说的品类,九成以上都是武侠流,至于修仙,洪荒、科幻、废材升级等题材还没有出现。

清如虽然读过许多男频经典文,但是对于男主种马非常反感。

思前想后,心里有了答案,铺开信纸,在排头写下‘诛仙’两个字

上辈子她极喜欢这部小说,虽然有爱的伤痕,但最终用爱抚平伤口,并不是为了虐而虐,男猪脚张小凡重情重义,性格倔强坚定,虽然曾一度在仇恨,恩情,爱情和亲情之间挣扎,但最终却在历经坎坷后,修成正果,不论是感情观还是价值观都很积极向上,遣词造句不媚俗也不浮躁,文风大气磅礴。

特别是女主角都很讨喜,不论是碧瑶的为爱痴狂,还是陆雪琪的坚持守护,都让人为之动容。而且故事情节富有张力,情节生动有趣,不落俗套。

这样和市场上武侠小说一比较,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清如相信,这样一部“有情怀,有文笔,有格调,有人物”的小说,一经发出,绝对会取得轰动,最起码秒杀现在的武侠套路文毫无难度。

清如一边回忆原文,一边琢磨着那些地方需要改动。

很快就写好了一章,抬头看天色还早,又低头继续写,一直写到七脉会武,才放下手里的圆珠笔。

一转头,就对上自家二姐圆溜溜的眸子。

高小凤见清如写完了,高兴地揉了揉眼睛,“小月,你写的真好,我都看入迷了。”

清如被她夸奖的有些脸红,这毕竟不是她原创的故事,总觉得心虚有木有。

高小凤拿起桌子上的稿纸又重新看了一遍,边读边边说,“语文作文你还没我写得好,没想到写的小说到是挺好看的。”

“大姐,小月写的文章可好了,你要不要看看。”高小凤见高小琴提着水壶进来,揉了揉酸涩的眼睛,把手里的稿子抵到她的面前。

高小琴有些不相信,一篇文章罢了,至于高兴成这样吗?

稿子不长,四万多字,高小琴一会儿就看完了,从一开始的不以为然,到被故事所吸引,不过短短片刻。

“小月,张小凡最后赢了七脉比武了吗?”高小琴抬起头问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

“对呀,七脉比武的结果是什么,你赶紧跟我说说。”高小凤迫不及待地拉住清如的胳膊,使劲地摇了摇。

“赢了。”清如笑着点了点头。

“真的吗,那他是怎么赢的,是不是和那根烧火棍有关?”高小凤追问道。

“这个~~~我还没想好。”清如瞥了一眼眼神狂热的二姐,下意识地扯了一个慌,她觉得如果继续回答高小凤的问题,她今天晚上别指望能睡一个安稳觉了。

“那你现在快想想。”高小凤抱着她的胳膊不撒手。

“二姐,我现在脑子一团浆糊,没灵感了。”说完,清如还假装打了一个哈气。

“好了,好了。”

高小琴出声打断高小凤的哀求,她心里虽然也很想知道张小凡七脉比武的结果,但是看着小妹妹哈气连天的模样,很是心疼,上前一步把高小凤从清如身上扯下来。

“小月今天累了一下午,你别闹她,快点洗洗睡吧,养好精神,明天继续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