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宵凌雪第2部分阅读(1/1)

上先是感觉到一点凉意,瞬间,整条左腿都仿佛火烧一样。他清楚对方用的是什么暗器,也就在那一瞬间,觉得自己死定了。

如今他还清楚的感觉到疼痛,那么,是被救了想起最后看到的那双眼,他停止了回忆,睁眼四顾,发现自己正身处一间不大的小茅屋中。

他脚下方的墙上,有一个不大的小窗,在他躺着的位置,刚好可以从小窗望出去,可以看到外边天已经擦黑;正对床的墙壁边,立着个破旧的柜子,离床不远的桌子上有着几包草药。

屋里虽然简陋,倒也干净整洁。看到了草药,他才想起检视了下自己,这才发现自己正盖着一床薄棉被,不过,身上衣服破破烂烂,几乎是半裸状态。

他轻轻动了下左手的手指和手臂,能感觉到左手跟左臂都没什么问题。左肩的伤口,已经被人包扎过了,虽然仍然有些疼痛,但是似乎没什么大碍;左腿上疼痛的感觉仍是很强烈,但想来伤口一定也已经被处理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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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交谈

他清楚自己中了漫天飞锁,如今仍然能活过来,真的是命大了。只是不知,谁这么本事,能解了漫天飞锁的毒

想到此,韩傲雪心里一惊。救他的人,是谁

室内越趋昏暗,侧耳倾听,可以听到另外一个人的呼吸声。那人吐纳绵长均匀,应是那双眼睛的主人。他是什么人若说救他是巧合,他是打死都不信的只是不知对方玩的什么把戏。对方既然救了自己,一定有所求,且看看,见招拆招就是。

韩傲雪正揣度着,脚步声从小屋之外传来,有人手持烛台,掀开帘布而入。

烛台火光微弱,但已足够他看清来人的样貌。那人身材纤细修长,出乎意料的年轻,似乎比韩傲压要年轻个几岁。

他靠在床上,先注意到的,是来人那双眼睛。看人,先看眼睛,这是他的习惯。

一直被他看着的人,似乎察觉到他的目光,放下烛台抬头望了过来。那是他们第一次凝眸互望,不知怎地,他清楚觉得,这一眼对视,他可以铭记终生了。

手捧烛台的“他”有着极其俊俏的眉眼,黛眉利落上挑,凝眸熠熠生辉。

他不知道该怎样形容那样一双似浅实深的眼:要经过多少沧桑岁月才会沉淀出的深刻;要怎样的宠辱不惊,波澜不兴才能达到的超脱竟然仅仅是一双眼睛,就让他有一瞬忘了呼吸。

眼下边是挺鼻红唇。这样的五官,乍一看去,很容易模糊了性别。起码,在韩傲雪所认识的人中,还从未有人能生得如此宜男宜女。

此刻孙凌还是身着男衫,看上去,就是那南方水乡长出的俊朗才子,俊俏却丝毫没有脂粉之气。可韩傲雪又觉得,若是这个人做女子打扮,恐怕仍会是俊的可以,却不会有人怀疑他男扮女装,不会多娇媚,但绝对够漂亮。

一时间竟然难说出这个人的性别。这人,是男是女啊

明明初见时那双眼给人懒洋洋的感觉。但刚刚对视那一瞬间,那双俊俏的眼里光华流转,似乎能看透一切,能将人吸进去一般

韩傲雪立刻调动十二分精神应对,这个绝对不会是普通角色,那双眼睛里,太多他不懂的东西了。

孙凌一进来,就察觉床上人已经醒了,放下烛台抬眼就看到他眼神晶亮的看过来。

那双眼清醒而充满探索意味,想来是醒了有一会儿了。孙凌还没有动作,倒是床上的人先说话了。

韩傲雪在最后终于确定她是女人,虽然她身着男装,衣领是常见的高束的领口,但因为他是卧于床上,所以从他的角度,还是能看到她没有喉结。

“多谢姑娘的救命之恩,”说完皱了下眉,似乎因为自己难听的声音,“在下韩傲雪,请问”尊姓大名这里是哪他本想问这些,却因为气力不足而没有说完。毕竟昏睡了好几日。

孙凌看他的样子,倒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果然不是普通的韩家庄人。

韩傲雪,第五代庄主人选之一,家中排行第三,所以很多人叫他韩三。

之前她还猜被袭的是谁,没想到竟然真是他。她很诧异他刚一见面的瞬间就能分辨出自己的性别,原来古人也不至于所有人都同小说里一样,换个打扮就不认识了,分不出男女了啊。

不过,她也只是挑了下眉毛。她着男装也是为了出行赶路方便,毕竟你见过几个女子能穿着累赘的裙子爬树的所以被知晓真实性别也没什么。

“原来是韩家庄的少庄主。在下姓孙,单字名凌。你等一下。”平静的介绍自己时,她还是习惯自称在下,而不是用通常女子的自称。说完回身去厨房端了两只碗出来。一碗是汤药,一碗是粥。

“你还是先喝点以点东西吧。”孙凌面无表情的说着上前扶起他,让他靠着床头坐起,然后端过药碗打算喂他。

也许是她表现得太自然,太理所当然,以至于韩傲雪丝毫没有迟疑的乖乖喝下她喂的东西。甚至完全忘记了就在刚刚,他还在心里猜测她是敌是友。不过依他的情况,恐怕他决绝也没用吧

孙凌边喂他喝东西边解释说:

“现在你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会觉得乏力,是因为失血过多,又受了点内伤。你已经昏睡了六天,大概再几副药就可以活动。不过,你伤到了腿,最好还是多修养几天。你大可放心,腿上的伤养好后不会影响日后走路。”最多就是腿上留块很大的疤痕而已。

想来一个大男人,应该不会在意这个,所以最后这句话孙凌没说出口。

“多谢”喝完了一碗汤药,又被喂了小半碗稀粥,韩傲雪才又有力气出声,“你是大夫”能解漫天飞锁的毒的,不可能是一般的大夫吧。这得是除了下毒的人。他在心里补充一句。这个孙凌,出现的太过诡异。

“只是学过些皮毛而已。”孙凌把碗筷收了收,也不打算同他多说,又拿出一颗解毒丸送道他嘴边。

“是什么”他好奇的看着面前的药丸,未马上吞下。

孙凌斜瞟他一眼,语气平平的说:“毒药。”

他闻言怔了下,张嘴乖乖吞下,说:

“孙姑娘,莫要误会,是在下的不是。在下只是好奇而已。”

韩傲雪心里想的是,虽然这个孙凌出现的很蹊跷,但是,她救了自己却是事实,悉心照顾自己也是事实。不管她是否另有目的,现在却是不能得罪了她。

“嗯。”孙凌只是随口嗯了一声,

“不过真的是毒药,是药三分毒,以毒攻毒你总听说过吧。”说着起身去厨房,为自己也盛了一碗粥,坐到椅子上喝着。

期间韩傲雪没说话,其实很多事情想问,但是毕竟从小到大习惯了礼数,不好意思打断别人,于是他看着孙凌吃完东西,去外边洗涮完碗筷,直到她一切忙完,又在椅子上坐定才又要开口。

不过没说出来就被孙凌打断,看了看韩傲雪的表情,慢条斯理的说:“你中的是漫天飞锁。”

孙凌从一边把那个从他腿上取出的暗器拿过来捏在手里,在他眼前晃了晃。

“孙姑娘小心有毒”她的动作让韩傲雪一惊,连忙出声警告,接着才想到,她既然可以为他解毒,自然也不怕这暗器。恐怕自己是杞人忧天了。

果然,她摇摇头说:“无妨。”

接着又说,“韩少庄主也知道这暗器的名字吧”

见韩傲雪点头,又继续说,“据说漫天飞锁是凌霄阁的独门暗器,这暗器上的毒很厉害,可以由肤入体。”边说边把玩着手中的锁片,

“但是后边的太扯了,放心,这个毒,只要使用过一次,从伤者身上再拿出来就不会中毒了。至于中毒之人,先是觉得浑身骨肉如烈火中烧,然后是如同坠入冰谷,接着是如同刀刮血肉。身上的血肉,从中毒之处开始溃烂,一直溃烂至心房之处。总之,会一直让人痛不欲生,直到死去。若你没有遇到我,也会是这样的死法。”

这么说,绝非是恐吓,而是事实。她说着顿了下,抬眼直视他的双眼,“你是不是在猜,我其实是用漫天飞锁害你的人或者根本跟那些袭击你的黑衣人是一路的不然怎么会不怕这剧毒”

从她救他开始,他的眼神中就一直含着戒备,虽然她救人只是顺便,但毕竟是救了他一命。她可不接受别人枉顾她的好意胡乱猜疑。

“在下”非常直白的问题以及炯炯的眼神,让韩傲雪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他确实有此疑问,毕竟一切都太巧合了,可是,毕竟对方救了自己,这样怀疑的话,他怎么都说不出口的。

也不会在这个完全无能力自保时说。倒是孙凌,似乎看出了他未竟的话语,并未执意要他回答这个问题,主动解释,“你大可放心,我不是凌霄阁的人。更非与那些黑衣人有关系。这漫天飞锁对我无害,是因为我体质特殊。”说归说,没抱希望让他全信。

“是韩某多心。韩某在此向姑娘赔罪,望姑娘海涵了。姑娘的救命之恩,他日定当厚报”听了她的话,虽然不能尽解心中的疑惑,但是韩傲压是连忙赔礼。

孙凌闻言,看着韩傲雪脸上看来十分诚挚的表情。

你装吧,装吧,继续装。江湖人对韩傲雪的评价是斯文有理,温文尔雅。从上一世,到如今,她两辈子活了有五十岁了,看人的本事,还是有的。

这韩傲雪,绝对不会这么无害。不过对于他的怀疑她也不以为然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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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恶作剧

“我救你,也是有事想问你,倒也不是图你的报答。不过,听说韩家庄人都一诺千金,你这话我记得了,也许哪天我还真有事要你帮忙。到时候,你别推辞就好了。”

她随口说着,脸上是漫不经心的表情。

她说话很直白,不转弯抹角,本来啊,若不是为了追查真相,她也不会找上他。

其他人或许畏惧韩家的背景,或者有攀附之心,她却半点都没有。于是,对他也谈不上客气。

倒是韩傲血始相信她所言非虚了。他从不觉得,一个人会毫无缘由的对一个外人好,总会有自己的目的。

然而她并没有给他很殷勤的感觉。照顾人时,悉心细致,其他时候却疏离冷淡。这样的态度,给他感觉是她并没有什么阴谋诡计。

韩傲雪微微一笑,说,“来日孙姑娘若有需要,韩某但凭姑娘吩咐就是。”

想了想,还是问出了口那个问题,“那孙姑娘当时在林中是在做什么呢”

“呵呵”听了他的问题,孙凌很是无奈的摇了摇头,“我无意中收到一条消息,只知道今天会有人在这里暗算什么人。

但是我并不知道暗算人的和被暗算的都是谁,所以就来等等看。”

“如此,倒是韩某命大,在下真心谢过孙姑娘救命之恩。”韩傲雪闻言,不忘再次道谢,然后才问出最关键的,

“不知道,姑娘那消息是如何得知的可还有别的线索”

“一只信鸽,我抓到了只信鸽,就看到了上边的消息。不过为了防止被人知道我截下过信鸽看过字条,我就又把纸条放回鸽子身上把鸽子放了。”

“如此说来,这边也查不到什么了。”韩傲雪点了点头说。

“孙姑娘医术高超,不知可否问问师承何人”

目前江湖上,能解漫天飞锁的大夫,在碰到孙凌之前,还真没听说。据他所知,即使当年名动江湖的神医仲孙无华,对漫天飞锁的毒也束手无策。

想当年仲孙无华武功,医术都造诣非凡,不过,为人性格怪癖,有时候为了救人不眠不休,废寝忘食,有时候,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肯出手相救,哪怕给再多酬劳他都不会让他动心。

他的医术是世上公认的第一,恐怕大内御医都不及他,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据说就是因为没能研究出漫天飞锁的解法,所以才退隐的。而孙凌这么年轻,二十年前漫天飞锁肆虐江湖的时候,她恐怕还没出生。他不相信她能有这么大的本事,短期研究出漫天飞锁的解药。

所以韩傲雪才问她的师傅是谁。

“教我医术的人已经去世了。”孙凌慢悠悠的回答。

“尊师名讳是”

“逝者已矣,还是别提了吧。”孙凌目前还没打算说自己的身份。

“”这,答了跟没答有区别吗有区别吗韩傲雪听了这答案,突然感觉吸进的气一下堵在胸口,怎么那么憋的慌呢但又不能不开口,轻轻吐出口浊气,

“请节哀顺变”知道她不愿就此问题多谈。来日方长吧,于是转口,“姑娘也在追查漫天飞锁的事”

孙凌点头,“不错。”见韩傲雪问起此事,她也问起自己心中的疑惑,“韩少庄主,我一直想问你,你又是为什么被漫天飞锁所伤的呢你可是与前几次灭门案件的被杀者有什么关联”

若不是为了问清楚这个,她干嘛费力气把他从鬼门关里救回来。

被问起这个,韩傲绚叹口气,浓黑的眉毛微微皱起,整个人立刻看起来有些哀伤,又有些不甘。

“实不相瞒,有人仗着漫天飞锁横行江湖,犯下血腥惨案,本来这事实在让人愤慨,所以,我代表韩家庄,出门追查真凶。除了这个原因,天翔镖局总镖头长子高明磊,是在下的八拜之交,与在下情同手足。他全家惨死,作为朋友,我也决不能袖手旁观。前些日子,我发现了几个可疑之人,没想到却被他们暗算了。还得多谢姑娘相救,让姑娘受累了。唔”

说完习惯性的想抱一抱拳,结果浑身无力又牵动了左肩的伤口,痛的他差点痛呼出声。

“不要动”这人怎么这么不省心呢要知道包扎伤口也不是什么轻松活好吗孙凌立刻上前检查了下伤口。才刚刚换过药不久,还好没有撕裂。

“你现在身上有伤,小心些”说着把他扶起来,放好枕头,让他继续侧躺好,才又开口:

“那么说你也没查到什么喽”

“嗯。仍然毫无头绪。”

韩傲沿答,说完长叹了口气。这也是最让他感觉自己无能的地方。微弱的烛光打在他脸上,让他的神情看起来充满疲惫。

让他看起来有种颓废的忧伤,若是被后世的小女生看见,一定尖叫不已。不过,孙凌却视若无睹。

孙凌起身看了看外面,天已经全黑,于是说:“天色不早了,你伤的不轻,现在刚刚醒来,还是早些休息吧。”说完,起身向外间厨房走去。

听了韩傲雪的回答,她也已经没了继续聊下去的心情。

这几日,她都是在厨房的柴草堆上睡的。

好在,时节近夏,入夜时候气温不太冷,在柴草上盖上一层被褥,倒也不难过。她本来已经倒在草堆上准备休息了,突然间又想起了什么,起身往厨房的角落走去,到了墙根下,弯身端起一个器皿又走回屋中。

韩傲雪见她离开,自己也确实觉得体力有些不济了,于是闭上双眼休息,但脑中在回想刚刚两人的对话。

不期然,又琢磨起她的身份。

这个女子很不一般。这非常简陋茅屋,破败的不适宜人居住。桌椅床榻都看的出是手工的,做工粗糙,除了一个柜子没有别的家具,只有被褥似乎是新的。

她却似乎丝毫不以为意,身处这样的陋室却丝毫不见卑微;一身朴素的男衫,不是多么高档的布料,却也看起来整洁舒适。身处陋室却怡然自得,气宇高华。

江湖上的女子,他见过不知凡几。她们若是出身世家,多半是骄纵高傲;而若是真正凭借自身闯出名号的,又多半是一身的风尘困顿。

孙凌却不一样,不是因为她偏于俊俏的相貌,而是她整个人的气质。她一举手一投足,都是自然而然的,让人觉得流畅又不做作。这个年纪轻轻的女子,冷淡却不冷漠;清贫却不卑微;直接却不鲁莽。

江湖中医术高明之辈,只要有名号的,他挨个回忆了一遍,然而与她的年龄外貌都不符合。

她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到底是重伤未愈,思考间,韩傲雪已经要进入梦乡,却听到脚步声走进,他微觉奇怪的睁开双眼,竟看到孙凌去而复返。

“孙姑娘”他见到她手中拿个罐子似的东西走进来,诧异的问。

孙凌把手中的东西,放在韩傲雪身旁,抬起头面无表情的说,“这个,是给你夜里方便之用的。现在你清醒了,应当不需要再假手于人了。”

说这个的时候,孙凌那么自然,甚至连声线都没有变化。说完,她转身出门去。

“”饶是韩傲雪一个堂堂男儿也不仅有些耳根发热了。他脑中反复转着,不用“再”“假手于人”了几个字。

“多谢了。”他好容易挤出了这几个字来,孙凌头也没回的随意挥了挥手收,径自走到外边去了。

他看着身边触手可及的“夜壶”,一个想法让他的脸越来越热:他昏迷了这些日子,一定一直都有喝药喝水的,否则早饿死了,可是这些天下来,身上仍然感觉干净清爽,最重要的,是丝毫没有异味,这房子里,只有他跟孙凌两人,难道,这些天来,都是孙凌帮他清理的秽物吗

这个想法不亚于晴天霹雳,轰的韩傲雪有些头晕眼花的。最后,当他第二天早上醒来时,都不知道自己昨晚是因为过于疲倦睡着的,还是被一个又一个的想法吓晕的了。

他自然也看不到,在他还惊讶不已的时候,孙凌转过身时,唇角微微向上翘起,俊俏的脸上,扬起了一个恶作剧得逞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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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 小镇葵瓤

葵瓤镇并不大,说是个镇,也只有百来户人家。孙凌暂居的小茅屋所在的山,在出镇往南四十里的地方,若是天蒙蒙亮便出发,算上在镇上采买吃饭之类耽误的时间,往返一次,也就两个多时辰。

如今,孙凌就身处这个小小的葵瓤镇上。韩傲雪昨夜已经清醒过来,伤势不会再有什么危险,所以,她来买些粮食跟用品。毕竟两人还得在山上住上几天。

小镇虽小,却是方圆几百里地之内,较为繁华的地方,因为,这里是去康阳,瑞临等几个大城的必经之路。俗话说的好,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一句来形容葵瓤镇是再好不过了。

进到镇中,走不太远街道就慢慢变宽,街道两边是各色的店铺跟摊位。有卖首饰配饰的,瓶罐器皿的,卖新鲜青菜,卖猪牛鸡鸭肉品的,最神奇的是这里明明不靠海,竟然也卖鱼的;有些祖上传下手艺来会做些木铲木碗一类的,也在地上摊块布上边摆上些雕刻物什,还可以根据客人的要求,现场制作。

孙凌悠闲的在街上走过,见到一个摊位是卖骨雕的,卖骨雕的旁边,一个十五六的姑娘揽着一个竹筐低眉顺眼的坐在一边,筐中是各色的线,一边一个小小的架子上,系着各式各样的绳结以及编好的带绳。这些编好的绳子可以做玉佩等等饰品的挂绳,也可以做头绳。

孙凌停在卖骨雕的小摊前,挑选了一会儿,买了四个牛骨雕的饰品,是两对雕刻的十分精细的蝴蝶跟腊梅。

小小的铜钱大的骨片上两只蝴蝶展翅欲飞,蝴蝶下边是朵绽开的花,由于骨片有一定的厚度,蝴蝶雕刻时,线路又深浅不一,结合牛骨本身的纹路,两只小小的蝴蝶看上去栩栩如生。

另外一对上刻两朵绽放的寒梅,边上还能看到清晰的梅枝的纹路,一个含苞待放的花蕾刻得也活灵活现,似乎下一秒就要绽放一般,看的孙凌爱不释手,索性就一并买了下来。

见到一旁小架子上精巧的绳结跟带绳,付了钱便叫雕东西的年轻人在几个小小的骨雕的边缘打上两个小孔,走到一边同小姑娘说了几句,让那小姑娘用线绳把骨片穿起来,缀在两端,中间的线绳经过小姑娘的巧手一编,两对骨片雕成的饰品,立刻变成了两条精致的发带。

墨绿色的发带,配上精致的骨雕,孙凌看了看,觉得很满意,当下给了钱就拿起那对缀有蝴蝶的发带,把头发绑了,另一对揣进怀中放好,然后才继续向前走。

天不过卯时,所以好些卖早上吃食的还扛着个扁担沿街叫卖。路边有一家馄饨摊,孙凌眯眼看了看摊子的灶台,眼光又转向摊主。摊主是个高大的男子。

她想了想,上前找了个空位坐下,也叫了一碗吃。说来这葵瓤她也来过几次,这馄饨摊还真是头次注意到呢。

这位馄饨摊主卖的馄饨都是有客人来叫了,才现包。不像后世的那些馄饨,不管客人上没上来,都是包出来堆在那里等人来。

馄饨面是早和好的,孙凌看着那个脸膛红红的汉子,在和好的面上揉几下,利落的擀面在皮上纵横的划几道,然后掀开一口热气腾升的大锅,一手拿一把长筷子,另一手拿拿筷子的手点馅儿,另手单手捏合面扔进沸水中煮,一长串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孙凌看着,不禁微微的笑,按她来看,就算不为吃这碗馄饨,就单单只看这一手利落的活计,也不虚此行了。

不一会儿,馄饨出锅了,那老板拎出个大瓷碗,里边放上点葱末,虾把刚刚盛出来的馄饨放入碗里,然后拿舀子到另一个锅里舀了一些汤倒进碗中。

因为店铺小,没有其他伙计,所以是老板亲自端着馄饨给孙凌送过来。

“恩c香”老板刚刚走近,孙凌就闻到了香气,很大方的赞美,“老板好手艺,光是看您包馄饨这一手,就知道这馄饨错不了”

那红脸的汉子一听孙凌的夸奖,立刻哈哈大笑,“哈哈哈哈,小兄弟好眼光,我刘家这馄饨摊,可是祖上传下来的手艺从和面,和馅儿,到熬这浓骨汤,可都是有秘方,要手艺的”

那大汉得意的讲着,顺手盖上锅盖,见没什么客人来,干脆在孙凌对面坐了,继续侃侃而谈,

“小兄弟一定不是常来这葵瓤儿的人,不然,肯定知道我们刘家这馄饨。我们刘家,从祖上到现在,三代人都没离开过这葵瓤,都守着这一个馄饨摊子,别的俺不敢说,但就这方圆五百里,你就找不到比我们这家味道更好的馄饨”

老板嗓门不小,小铺子里其他的食客听了,竟也有的点头称是,一个行脚商人,甚至像是为了证明老板所言非虚一样的说,他就是每次路过这里时候,哪怕再赶,都要来着坐着吃他一碗馄饨才成。

馄饨摊子的老板一听,更乐了,转而又转脸跟那商人侃了起来。

孙凌身着男装,为的就是出行方便,见老板认错她的性别,也不予纠正。

手拿着羹匙,先是舀了汤喝了一口,味道醇厚的大骨头浓汤,一口汤下肚,遍体升温;又尝了个馄饨,滑嫩的皮儿几乎透明,透出里头鲜香的馅儿,不怪老板那么自豪,这馄饨确实地道的很。

索性放开了吃吃喝喝,不过,即使如此,孙凌的动作也不失优雅,跟其他那些行脚商人还有贩夫走卒的,显然不同气质。

半碗馄饨进了肚子,孙凌抬头,发现那老板已经送走了几波客人,并收拾好了几桌的碗筷,擦干净了桌子。转过来看见她还在吃。

其他的客人也都走了个七七八八,天光亮了,这摊位上已经没什么人了,这馄饨再好吃,对那些人来说也只是个饱腹的东西,没成想有孙凌这样细品的。

不需要招呼其他客人,老板就坐到孙凌桌上来,同她闲聊,“小兄弟哪里人啊路过这里要到哪去”

孙凌慢条斯理的放下羹匙,所问非所答“老板这馄饨,真是地道我差点连舌头一块儿吞了下去,赶明一定也得带朋友来尝尝才行”手指却在桌上微动,画出几个图案来。

“哈哈哈我就说小兄弟有眼光嘛”那老板见了眼一亮,看起来却只是听了孙凌的话煞是开怀,“那小兄弟,以后你常来吃嘛哈哈哈,我这馄饨馅子好几种那,包你天天吃都不腻”。

孙凌又慢悠悠吃了口馄饨,津津有味的,听老板这样说。又喝了口汤,眨了眨眼,说,“那我得从山上搬下来才行呐。不然天天跑还怪麻烦的。”

那老板一听似乎很诧异,“哦山上小兄弟,你说的是往北几十里的那座无名山”

见孙凌点头,又说“原来那山上还有人住哇,我还真不晓得。”顿了顿,又说,“话说前天还有几个人来镇上打听上山的路呢,还问有没有见着什么蓝袍的年轻男子,我说没见,他们就别处去问了。”

“蓝袍男子”孙凌抬头看看老板,眨眼,突然微微一笑又收敛。又低头瞅瞅自己,

“还是年轻的,莫不是说我吧虽然在下没几件像样的衣裳,可总也不会永远穿一件的吧”

“咦”老板一愣,登时明白了她的意思,看了看孙凌,遂又哈哈大笑,“对哈说不准真是找你那,哈哈。”

“应该不会,我还没出名到让人仅仅凭着一件衣服来找我。”孙凌答的一本正经的。

老板点头称是,“嗯,可也是兄弟怎么称呼”

“我姓孙。”

老板看看她,点了点头,然后悄悄向前凑了点,以仅他跟孙凌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

“不过小心驶得万年船嘛。再者,有事还可以来吃馄饨嘛,都说,吃饱了,就啥都不怕了”然后笑笑,又向孙凌点了点头,起身招呼新来的客人去了。

这是说,有事他们会帮忙刚刚那几个符号,估计是让老板误会了点什么,但是对她无害就好。

孙凌慢条斯理的喝着汤,看刘老板如同每个小摊贩的老板一样招呼客人。

听着刘老板敞亮的大嗓门跟几个初次来的人说话。突然又忍不酌感慨,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啊

刘老板说着说着便开始说起故事来:

“说道咱这葵瓤镇的名字,可是有来由的o说千年前,当时正闹灾荒,百姓都快饿死了,一位巡游人间的天神路过,见人们正挨饿受苦,便化身成凡人,自袖中拿出一把葵花籽,分给百姓,言曰回家把这葵花籽瓤放家中的米缸里,过得一夜,便会有东西吃。”

“人们听信了他的话,回家照做,第二天,好家伙啊家家的米缸里,都满满的葵花籽仁而且,似乎怎么吃都不会吃光就这样,靠着米缸中的瓜子仁,百姓们都没有被饿死。”

“人们感激天神,却又不知天神姓名,无法设庙宇朝拜,只好把镇名改为葵瓤,以纪念天人的恩德。”老板说的头头是道,见大家都有听他的故事,颇为自得。

顿了顿,抹了把额头的汗珠,又开口,“当然啦,这镇名的来源,还有个说法。说是这个镇子的得名,是因为这葵瓤镇的形状。进咱这镇子的路口窄窄的,往里边来路面逐渐加宽,人家也慢慢增多。但由于两边附近都有高山跟树木,所以,镇内的人家的分布也较集中,并没有特别分散。家家户户的房屋连起来,形状还真是像是个葵花仁所以啊,葵瓤镇这名字就叫开啦”

又转向孙凌,“小兄弟,你别看咱这镇子不大,可是热闹的很。可虽然热闹,却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咱这小镇是难得的太平地方,外边啥也比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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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到处都是江湖啊

其实,孙凌最初来到镇上的时候,就听镇上一个姓吴的老大夫讲了这镇名的由来,她个人觉得,还是第二种说法比较可信些。

“恩,老板说的是,这葵瓤确实是个难得的好地方而且最好的,还是刘老板的馄饨。”孙凌点头,普普通通的百姓,比起那些达官贵人,江湖侠客来,更加朴实可爱。

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就是忙着生计,踏踏实实的生活。这里,就像是孙凌同父亲师兄曾经隐居的地方,一个小小的村庄,三十几户人家,家家鸡犬相闻,夜不闭户,每个人都亲切极了。

不过,有一点不一样,父亲同她隐居的地方就是个普通的小镇,没有什么深藏不露的高手,比如,一个馄饨摊老板

刘老板听了孙凌的话又是哈哈大笑。继续跟客人侃侃而谈。

孙凌终于吃完了一碗馄饨,觉得饱了,于是付钱打算离开。

那老板一见,笑着把孙凌的钱又塞回孙凌的手里,“小兄弟第一次来,一碗馄饨而已,算是我请你啦”他又用只有两人听得见的声音说,“上山的路挺难走的,放心,我们会看着的。一般人,肯定上不去。”

孙凌一听,连忙推辞,

“这怎么行,老板的馄饨摊子也是小本生意,我吃的满足,付账本就应该。”另一句话却没有回复。

哪成想那老板说什么也不肯要,“小兄弟甭客气,若是他日小兄弟再来葵瓤,想着来光顾我这儿就是啦。这次便算了,当交刘某个朋友嘛要是再推辞,便是瞧不起我啦”

老板两只蒲扇般的手,抓住孙凌的手腕,推推攘攘的。若是两人是动武交手,孙凌想卸下他手臂都不是难事,不过,孙凌看看老板热情的笑脸,见挣不脱,干脆也不再争,呵呵一笑,痛快的说,

“那好,在下谢过老板的馄饨啦,他日再来,一定来吃老板的馄饨”老板听了,乐了,这才松开两只大掌。孙凌弯腰提起地下自己的小筐子背在身上,里面是她在山上采的一些药草。

转身看了看馄饨摊老板的笑脸,没有立刻离开,倒是从身上拿出个小瓶来递给那老板,边说,“老板最近肝火有些旺,想是忙进忙出也不及调理,我这个不是什么灵丹妙药,不过是些清火气的药丸,老板要是不嫌弃,就收下吧。”

看那老板似乎要推辞,孙凌干脆把药瓶放进他手中,“来而不往,非礼也,老板当我是朋友,请我吃一碗香喷喷的馄饨。

我一个乡野小郎中,也没什么馈赠的,这药,您要是不收,可就是嫌弃我了。”老板一听,又是哈哈大笑了几声,干脆的收下药瓶,说:

“好,那我就收下,改日不出摊时,咱们喝一杯”孙凌说好,这才道别,动身离开了馄饨摊。

孙凌一路沿街走着,想着刚刚的馄饨刘老板,突然想到什么,在身上略微翻找了下,拿出一张薄如蝉翼的纸来,纸张上边写着两行字,纸张的背面,印着一个红色的图案,乍一看以为是蔷薇或者玫瑰,但细看才发现是火焰。

这两行字很特殊,即使是学富五车的人来也未必看得懂,可是,孙凌知道,上边写的是“五月十二,葵瓤北山,欲袭韩三”。孙凌看得懂,是因为这纸条上写的,不是真正的字,而是汉语拼音

也就是这张纸条,让孙凌决定在树林里等,等着看这张纸上所说的事情会不会发生。其实刚刚从鸽子身上拿到这张字条的时候,她足足兴奋了半晌。

拼音那这意味着什么她有同伴了从那个她几乎怀疑是在梦中的那个时代来的同伴但是她很快冷静了,即使是同伴怎样呢对方的性格,身份,人品都不得而知,有什么好激动的

若是有缘,自会相遇的。

今天见到这个老刘,可能就是发出这张纸条的人,因为孙凌在他的灶台上发现那个火焰标记,不是刷上的,而是通过组的不同颜色,堆砌起来的,不明显,只有熟悉这标志的人才能看的出来。孙凌也是路过,眼尖的看见了,才决定吃他一碗馄饨。

她还不知道他背后还有什么人或组织,也不知道他是不是那个同她有相同经历的人,但目前已经知道他们关注最近江湖的几宗惨案,并且他们有人在那些制造惨案的杀手内部。额滴神啊,无间道啊。

也许,他们也在找幕后的人吧。刚刚,她在桌子上,画的就是拼音的“是我”两个字。没成想,竟然让刘老板当成自己人了。孙凌双手合十,用内力轻轻震碎了那张薄薄的纸,然后拍拍手撒掉。

总之不是敌人就好,其他的,该知道时一定会知道的。背过手继续向前走了。

孙凌又去买了些盐,以及米面。路过成衣铺子,想了想,最后还是进去帮韩傲雪买了两套男衫。毕竟,他原来的那件外衫,已经被她撕了做绷带了。等一切采买齐全了,才动身离开葵瓤。

走出三四里地,地势便开始上升,道路也不再平坦,脚下被常年践踏的小路一直向前延伸,两旁是绿地,再远一些就是郁郁葱葱的树林。每次走过这里,孙凌都觉得这像是青蛙的背脊,一片片都是绿绿的,只中间几道昏黄。

天色此时还尚早,孙凌又走了一段,避开了经常有人经过的路径,确定无人跟踪,才开始向自己暂居的小茅屋进发。四下无人,她便运起轻功,快速的向前赶去。

孙凌的轻功承自父亲,这轻功也许不是天下第一,但是,姿态却是任何一种轻功都比不上的优美。

只见孙凌的身体轻盈而快速的跃起,而后悠然落下,中间轻点几下再飘起,再悠悠落下。若是此时有人远远看到孙凌的背影,定会以为那是一片羽毛,或是一缕飞絮,姿态舒展,正如随风起舞般的飘扬。

当韩傲雪再次醒来时,他意识有一瞬间的恍惚,不知身在何处。眨了几次眼,才看到陋室那个小窗传进来一丝丝的光线,记忆慢慢回笼。屋内不见孙凌,他四处望了一下,柜子边上有把昨夜没看到的旧椅子,椅子边墙角处还有一个竹筐,里边还有一些药草。视线转回自己身在的床上。

然后,他看见了昨晚的那个“夜壶”,再